中海油CFO表示:存款于同系公司不违反上市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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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4日 11:01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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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四月二十三日电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中海油)首席财务官邱子磊今天在此间表示,公司过去曾将六十六亿元人民币资金存放于母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旗下的中海油财务,管理层相信此举并没有违反上市规则。 日前,中海油因未对上述行动进行披露而被指变相向母公司提供无抵押贷款,违反本地上市规则。邱子磊表示,目前正就上述大额存款于同系公司一事与港交所交换意见,交易所亦表示会继续跟进调查。 邱子磊说,中海油财务是独立运作的内地合法金融机构,并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监管,在存款监管与保护的严谨程度上与其它商业银行一样,中海油将款项存于此处能够提供快速、准确且成本较低的资本结算。 他还强调,无论是母公司还是中海油都希望能进一步做好公司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母公司方面已经将中海油财务的主要营运资料在网站发布。不过,邱未正面回答母公司是在此次事件之前还是之后,将中海油财务的资料上网。 今天,中海油还宣布,在渤海南部海域钻探的两口评价井均喜获成功,证实其所在构造的油气储量好于预期。据悉,中海油钻探的这一区域油气储存量相当于近两亿桶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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