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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对违法上市“重点对象”进行严厉制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 09:37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3月26日电 (记者 吴小军) 香港特区政府就有关改善规管上市事宜的建议作出公开咨询后,于26日发表《咨询总结》,拟订改善措施,提升市场质素。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说:“《咨询总结》所载的各项建议改善措施,能提升本港市场的质素,加强香港作为内地首选集资中心及区内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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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总结》建议,较为重要的上市要求须获股东批准而公布,并纳入法规。证监会将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6条拟订附属法例,订明上述的上市要求。同时,特区政府会向立法会提交《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把违反法定上市要求列为新一类市场失当行为。

  马时亨说:“违反法定上市要求不单对投资者造成损害,也会破坏本港股本市场的声誉。我们希望通过将上市的规管制度与处理其他种类的市场失当行为的制度接轨,向本地和国际投资者展示我们对提高市场质素的决心。”

  为回应市场要求,证监会将适时采取行动,特区政府也会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赋权证监会对一些违反法定上市要求的“重点对象”直接施加民事制裁。马时亨表示,政府计划在明年初向立法会提交《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证监会将负责执行现行及新的法定上市要求。

  据了解,香港证监会和香港交易所已发表声明,支持特区政府有关规管上市的改革蓝图。证监会主席沈联涛表示,有关改革将会提升香港的企业管治,使香港成为更优质的市场,继而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内地集资中心的日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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