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虎咨询/赵津蒙
非上市外资股可以说是我国证券市场独特历史条件下的遗留问题之一。根据规定,部分B股上市公司的外资发起人股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锁定。这样的上市公司在深沪B股市场有23家,所有的非上市外资股经过历年送配后合计有22.16亿股,占到B股市场原流通股份的13%。
此次,外经贸部发出的《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可转B股流通》对完善我国B股市场的上市公司结构、促进B股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增强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将起积极作用,使外资对于长期资本被锁定的顾虑有所打消,有利于企业融资和再融资,从而为B股市场融资功能的重新启动打下了基础。
其实,允许外资非流通B股转换成可流通B股并不是从这次通知开始的,早在2000年9月中国证监会就公布了《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问题的通知》。据统计,截止到2002年6月30日,经核准可以将非上市外资法人股上市流通的公司就有11家,经批准已经流通的股份累计达到8.05亿股。从相关资料看,已经获准流通的11家公司,其外资法人股在获准流通后均有相当明显的减持迹象,减持比例约为50%。
然而,外资机构减持B股也不能完全理解为B股上市公司缺乏投资价值。因为有绝大多数的外资机构介入非上市外资股是以私募方式进入的,初衷一方面是想分享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是考虑其全球战略投资组合的需要。由于从开始就规定了这部分股份的非流通性质,因此可以判断这些境外资金最初是从战略投资角度参与的居多,真正想通过这个市场投机盈利者甚少,然而被锁定长达8年之久、失去流动性的无奈,也并不是其在介入之初所能够预料得到的,加上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和以外资发起人身份介入的低廉成本,目前已经获利颇丰也是其退出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喜的是,由于2002年上半年B股市场价格的大幅缩水,B股的投资价值已逐步显现,目前B股市场外资股东减持趋势明显放缓。并有一部分B股公司的外资股东有增持B股行为。这些都会增强投资者对于外资金融机构大举介入国内市场的预期。而B股作为我国对外资开放的桥头市场,毕竟存在着一些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调整而带来的资产整合的投资机会等,对外资机构还是具有相当吸引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