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宏观调控为契机 构建银行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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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 18:40 《中国金融》 |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唐双宁 去年下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果断地采取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其着眼点是着力调整结构,改革体制和机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消除经济生活中不稳定、不健康因素,把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次宏观调控中,银监会全面、准确、积极地理解和贯
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是实践全新监管理念的内在要求 银监会成立伊始,在全面总结我国和国际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全新监管理念。 所谓“管法人”,就是要预防、控制金融机构法人即金融机构整体的风险,而不是单个分支机构的风险。要通过并表监管和上下配合监管,加强对每个金融机构整体风险的监测、预警和控制,并通过法人实施对整个系统的风险控制,而不是只对其总行、分支机构实行分割监管。 所谓“管风险”,就是强调金融监管要以风险为核心,以风险为信号,以及时预警、控制和化解风险为目的,实施持续性监管。要通过对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窗口指导”及风险提示等方式,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通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 所谓“管内控”,就是严格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提高监管对象自我管理和控制能力。防范风险必须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做起,要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个法人的风险,注重其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有效性的监管,注重构建风险的内部防线。监管部门的监管不能代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只能指导和监督其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 所谓“提高透明度”,就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准确、及时披露信息,强化市场约束,便于社会公众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情况,更好地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这些监管理念是在总结我国银行监管实践、借鉴国外监管做法并结合我国银行业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指导我们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在这次宏观调控中,中央要求把住信贷投放这个“闸门”,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这一方面是希望通过调控信贷来有效控制投资规模,减轻通货膨胀压力,发挥银行体系作为经济杠杆的作用;另一方面是警示银行加强风险管理,防止贷款投放的盲目性,避免贷款过度扩张,为低水平重复建设推波助澜。风险监管是银监会的核心监管理念之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银行监管工作的永恒主题。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必须标本兼治,必须建立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以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经济周期波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这是贯彻和实践银行监管全新理念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也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 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必须推进体制和制度创新 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是在对各类银行风险进行全面掌握的基础上建立的具有自我完善功能的风险管理体制、政策决策体系、组织架构体系、法规制度体系的总和。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风险管理动态化和效果最优化,使其在长时期内发挥稳固的效用。建立银行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必须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改革,做好四个结合。一是把宏观调控与深化银行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强化资本约束的经营理念,建立风险自我约束机制。二是把宏观调控与改善内控和风险管理结合起来。完善授权授信管理制度,推行贷款风险集中度和关联企业授信监测与风险提示办法,严格执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和损失拨备制度。三是把宏观调控与加强结构调整、业务创新能力结合起来。调整业务发展战略,发展中间业务,大力调整资产结构、客户结构和收入结构,不断提升银行规避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把宏观调控与加强信贷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授信尽职的各项规定,完善信贷管理。在此基础上,要着力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改善公司治理。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是商业银行改革的核心所在。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进一步深化商业银行改革,通过引进境内外合格的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制定明确的决策规则和程序以及清晰的银行目标,并且能够科学分配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权利和责任;特别要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建立起关注投资者利益和银行持续发展的董事会,确保董事会在制定银行发展战略、保证银行在法律及政策框架内审慎经营、制定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与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的作用,引进具备丰富业务知识和较强管理能力的人员进入董事会,提高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要通过改革,促进银行体制和机制创新,切实防范关联交易和内部人控制产生的风险,保护股东和存款人的利益。 第二,提高管理水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水平还不高,表现为管理层次较多,信息传导缓慢,部门职责不清,业务流程烦琐,无序竞争严重,营销成本较高等。结合这次宏观调控中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暴露的问题,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建立严密的授信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制度和上下畅通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能够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约束机制。商业银行要按照集约化经营原则,推行扁平化管理,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建立精简高效、职责明晰、权责利统一、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的组织架构。要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对包括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在内的各种风险能够早预警,早识别,并对风险进行准确量化、科学定价,提高对风险的预警、识别、量化、化解能力。 第三,推进制度创新。银监会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金融监管法规和制度建设,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颁布,系统规划和科学设计了60多项银行审慎监管的规章和指引。加强法规建设,是构建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的制度基础。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必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积极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特别是要进一步落实审慎监管制度,强化资本约束,加强贷款风险集中度和关联企业授信风险监测,建立各类业务尽职和问责制度等,把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在坚实的法律制度基础之上。 第四,重视内部审计。银监会强调审慎监管,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监管银行的内控机制是否健全。内控机制建设的内容很多,对国内一些商业银行来说,尤为薄弱的环节是缺乏独立和权威的内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视内审工作,设置专门的内审部门,强化内审部门职能,提高内审的独立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切实改变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内审频率不高、力度不够等问题。 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必须与防范和化解银行风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当前,宏观调控已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也要看到,在原有经济增长方式的惯性作用下,经济金融运行中一些矛盾和问题仍比较突出,且随着宏观调控措施的逐步到位,银行领域还可能会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还可能会加大银行业风险,或使银行业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难度增加。对此,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关注并认真研究,充分估计潜在的风险,积极准备应对措施。银监会及其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密切跟踪监测和分析研究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充足拨备和补充资本,继续加强风险提示和窗口指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独立审贷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有利于调整结构的项目的信贷支持,适当增加对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继续加强和改进银行监管,注重监管实效,提高监管水平,着重加强对市场准入、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重要银行业务和高管人员的监管。当前在着力建设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的同时,应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 第一,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防范和化解新增不良贷款风险。商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大不良资产处置与核销力度。要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快处置不良资产。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要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实现不良资产回收价值的最大化。要严格五级分类操作和认定程序,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贷款质量形态,提高五级分类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做好尽职调查和后评价的内审工作,加强对不良贷款余额、比例和真实价值包括预期损失和预期外损失的考核,强化不良资产核销的责任追究, 防止在降低不良资产时弄虚作假。要积极防范和化解新的风险,防止不良资产反弹。 第二,妥善处理高风险企业和行业的贷款问题。当前,商业银行要集中力量控制贷款集中度风险和关联企业贷款风险,完善授权授信管理特别是大额贷款审批制度,认真做好停建、缓建项目贷款的善后处理工作,并从中吸取教训,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给银行带来的贷款损失;防范和控制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业务风险,警惕“假个贷”、“炒楼团”等投机性贷款的违约风险。 第三,积极稳妥地处理少数高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渠道消化包袱,化解风险。对少数高风险金融机构,要经常进行摸底、分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措施。对那些尚有生存和发展机会的高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将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依法加强监管,限制其业务盲目扩张,责令其在限期内改善公司治理,严格信贷管理,盘活资产存量,清收不良贷款,消化潜在亏损,提高抗风险能力。对于那些严重资不抵债、无生存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情况及时采取重组、整顿甚至关闭等处置措施。 第四,多渠道补充银行资本金,及时提足拨备。商业银行要认真执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建立切实可行的资本补充机制,按照“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审慎监管要求,足额提取各类损失准备,提高抵抗风险的能力。今后,对于资本金和拨备达标、内控健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将在市场准入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对于资本金和拨备严重不足、内控不健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依法加强监管,以限制其机构和业务的盲目扩张。 (责任编辑 查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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