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将对企业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淘汰黑牌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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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 16:17 人民网 | |||||||||
人民网中山10月13日电 记者李亚舟、实习生杨宁报道 记者获悉,从2004年10月起,中山市将对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对失信的企业予以预警、惩戒,严重的清退出市场。 企业信用分类通过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和平谷,在此基础上对企业按信用度进行分类。根据标准,将企业划分A、B、C、D四个管理类别。A是守信企业,用
为有效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山市工商局还将实行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公开企业的身份记录和违法行为记录,通过“红盾网”或其他形式,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违法违规信息公开记录期自录入之日起一般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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