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必须公开招投标选择承建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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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09:32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想建经济适用房,今后必须严格按规矩来,否则将受处罚。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上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必须经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承建单位。这种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将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公开透明,能让购买者得到价格上的实惠。 据市房管局介绍,以前申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都是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
据了解,实行招投标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的容积率、绿化率、房价、配套设施、建筑质量参数等都将作为标的,一旦中标,开发商就必须按照标书来完成,否则将受处罚。 (记者 路文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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