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经营性文化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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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 11:33 光明日报 | |||||||||
本报讯 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浙江省,把文化产业确定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中,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经营性文化产业,使多种社会力量办文化的新格局日渐形成。 浙江有较深厚的文化底蕴。良好的发展环境、雄厚的民间资本、广阔的市场资源和强劲的文化需求,这些都为浙江省大力发展文化产
业提供了有利条件。但由于一些部门思想观念、政策把关等多方面原因,浙江省民间资金丰厚、民营机构机制灵活等优势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其潜力和能量还远远没有释放出来。 2000年,浙江省在《建设文化大省纲要》中提出,“十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文化产业形成规模,文化竞争显著增强。文化产业要成为文化事业发展的强大支撑,成为文化大省的重要标志。根据这个纲要,近几年来,浙江在强调、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经营性文化产业,要有利于国有文化集团做大做强,决不搞简单的“国退民进”的同时因势利导,把民办文化产业纳入统一规划,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指定扶持政策,在政策容许范围内,通过完善产业政策,优化服务环境,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培育一批重点民营文化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改革与发展,优势互补,实现双赢,共同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使文化产业在浙江真正成为民营企业的投资热点。 影视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支柱产业,目前,浙江省已有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公司84家,社会多元投资4亿元,其中七成以上为民营企业。在演艺业,全省共有民间职业剧团409家,演出收入8589万元,分别占到全省剧团总数的83.6%和总收入的73%。最近浙江省又新批民营图书批发企业53家,新批影视制作发行企业16家。在一些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开始进行的新一轮文化产业投资中,特大型民营企业横店集团重点参与开发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与多家境内外企业达成合作合资协议,投资参股国内6条电影院线,出资5000万元设立横店振兴中国电影基金,成立横店实验区电影放映队,赴全国10个省市的革命老区免费放映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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