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强制公务员带薪休假 不休假者不能评先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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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 17:4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苏州消息:苏州市目前在全市范围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推行带薪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同时,按当年实际休假的天数给休假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休假补贴,但没有休假的不发补贴。不休年假的人没有资格参加年终先进的评选。 根据有关规定,苏州公务员年假分为3个档次: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龄满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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