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褚时健到赵新先 “一个人的企业”该谢幕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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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 11:00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评论员 李爱明 五年多前,褚时健带着把破落的地方小厂打造成创造利税近千亿元的亚洲第一烟草企业的荣耀,和被判无期徒刑的身份,黯然离开执掌17年的红塔; 一年半前,李经纬带着将偏远的广东三水酒厂成就为中国最大民族软饮料企业的光
而三天前,赵新先带着靠500万元自筹款创立的制药厂发展为全国最大医药企业的神话,和被国资委宣布的“退休令”,黯然离开执掌19年的三九集团,继续以激烈的方式演绎着国企的元老难题。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所不同的,只是他们的结局尽管依然悲情,但却愈显“宽容”:褚时健最终获罪,李经纬不了了之,赵新先全身而退。 没有人能够否认他们的成就。没有褚时健,就没有红塔的今天。这样的句式可以同样复制到李经纬与健力宝、赵新先与三九以及张瑞敏与海尔、倪润峰与长虹的身上。 但同样,也没有人能够否认他们对于企业的影响,更确切一点说,是没有人能否认他们在企业内部所享受的巨大权力。许多时候,在外界的眼中,他们的名字往往和企业划上等号。对企业无与伦比的贡献和在此基础上而产生的诸多大权系于一身的事实,使人们强烈地感受到:企业就是他们的帝国,这样的企业是“一个人的企业”———而忽视了其事实上的性质是国有。 悲剧于是总以激烈的方式提醒人们,不要忘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这个永恒的地雷,否则,轻则企业家个人的命运天翻地覆,重则企业灰飞烟灭。褚时健不是第一个,赵新先更不是最后一个。他们曾经或现在是天使,但是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会被宣布是魔鬼。 无法否认,出资人缺位使得许多国有企业事实上长期处于经营者个人或者内部人控制之中。对于创业者个人色彩浓厚的国企来说,尤为如此。对于许多劳苦功高的创业者来说,让他们接受真正的监督是种奢望,而他们也已然习惯了在自己的企业帝国里独断专行。褚时健如此,李经纬如此,赵新先同样如此。———作为例证的是,赵在三九长期身兼四职: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监事会主席。用三九员工的话说,赵新先就是企业的父亲。试想,儿子怎么能监督父亲呢? 舆论普遍认为,在解决企业的产权问题方面,政府的步子走得较快。尤其是中共十六大规定“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使国企改革获重大突破。此后国资委成立,并且出台系列政策,国企产权、人事、管理等体系改革层层推进。 但我们认为,在探索解决激励机制的同时,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同样不容忽视。尽管赵新先事件似乎更容易使人反思国有企业的产权和激励机制的问题,但事实提醒我们,如何有效监督国企一把手,确保不会出现“一个人的企业”,同样显得迫切。否则,很难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更别论保值增值。 最近有消息说,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透露,今后国资委将派人进入国企董事会,切实履行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职责,这应该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一个人的企业”该谢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