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状告“松下”电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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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 07:3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昨天上午,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职业打假人”刘殿林先生状告“松下”电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一案。刘殿林已经把南孚、金霸王、劲量、双鹿等多个著名电池厂商也起诉到东城法院。 刘殿林在法庭上称,今年2月7日他从北京市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货大楼购买了上海松下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LR6松下五号碱性电池4节,单价3元,合计12元,电池
庭审中,上海松下电池有限公司答辩说,松下碱性电池的警示说明中提供了商品的真实信息,LR牌碱性锌锰电池属于一次性电池。根据化学反应机理,如强行充电或反复充电,可能会使电池内部产生气体,并可能发生爆炸。但爆炸的发生不是必然发生,因此,松下公司在LR6碱性电池的警示性说明中使用了“易引起电池爆炸”的说法,表明松下公司认为LR6碱性电池有充电发生爆炸的可能,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希望消费者充电使用LR6碱性电池。原告所称“完全可以再次或多次充电”、可“充电30到50次”是松下公司根本无法保证的。松下公司LR6碱性电池的警示说明中提供的是商品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欺诈,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由于被告方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程婕 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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