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侦破毁坏电力设施案 销赃百元损失1.5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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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 09:39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长虹 通讯员/肖建华)3月7日,在省公安厅、惠州市公安局的组织指挥下,惠东县公安局经过一个月的艰苦奋战,成功侦破省督办的“2·6”特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抓获盗窃团伙成员2人、销赃嫌疑人4名。该案销赃案值仅160元,但造成粤东4市拉闸限电,直接、间接损失约1.5亿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月6日19时左右,广电集团汕尾电力分公司所属的22万伏东桂高压线惠东彭白、棠
案发后,省委副书记王华元等作出重要批示。惠东县公安各分局、派出所全力投入侦查,排查废品收购点、可疑场所、重点部位2000多处。 3月4日,大岭派出所所长陈卫东根据群众举报,初步排查出大岭镇大布村的邱志辉、邱信春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7日下午3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大岭镇将犯罪嫌疑人邱志辉抓获,随后在大岭一果场将另一重大犯罪嫌疑人邱信春抓获。经突审,犯罪嫌疑人邱志辉、邱信春供认了伙同曾某(在逃)等人时分时合,从2003年12月以来,先后在大岭镇棠阁村、彭白村、黄板湖村、小布村一带大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其中犯罪嫌疑人邱志辉交代,于2004年1月25日开始多次到惠东至汕尾的东桂高压线棠阁段盗窃电杆拉力线夹,致使高压线杆倒塌,造成重大损失。该团伙盗窃的拉力线夹以每公斤1.6元的价格销赃给一名叫“老刘”的安徽籍流窜式收废品人员,销赃案值仅1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