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费基数暂不设限 为个人收入月平均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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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 12:51 金羊网-新快报 | |||||||||
200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接受申报,广州市各参保单位务必在5月25日前将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因社会保险金缴费基数关系到个人今后养老金的数额,为防止单位怕为员工多交保险金而少报此基数,社保部门规定,各参保单位须按本单位参保人员2003年1月—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其申报缴费基数。
2004年度社保金缴费基数申报说明 一、缴费基数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所申报的缴费基数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作为参保人2004年7月—2005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三、今年各类参保人群缴费基数暂不设最低及最高限额,届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若市政府在此期间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2004年度社保金缴费基数申报方法 ●市属、省属(在市参加失业和医疗保险的)的参保单位 到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申报 ●区属(不包括番禺、花都两区)参保单位 到相应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 ●参保人数在10人以上的单位 可采取网上申报或送盘申报的方式,网址:www.gzlss.gov.cn ●10人以下的单位可采取网上申报、送盘申报或送纸质清单申报的方式 申报时间从本月起至5月25日止(其中每月26日至月底为内部处理业务数据时间,不对外办公)。 个人养老金换算公式 养老金(月)=个人社保金总额÷120+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月)×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