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保单黑幕追踪 瞒天过海引内地投保人入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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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 11: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港澳地区个别保险公司及代理人“瞒天过海”骗倒不少内地投保人 本报讯 记者 严丽梅 “地下保单”多集中在广东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在东南沿海省市也存在,其展业方式十分隐蔽。昨天,记者通过社会途径掌握了一些港澳“地下保单”代理人在内地非法展业的黑幕。
伪造证件签署投保文件 许某、王某曾是澳门某外国保险公司亚洲公司保险代理人,半年多前已被该保险公司辞退,他们深知“地下保单”的危害性,悔悟之后向记者揭开黑幕。 据许某、王某透露,目前有不少港澳地区的保险代理人通过伪造内地客户往来港澳通行证副本,为内地客户与港澳地区一些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在一些港澳保险公司与内地客户非法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保险代理和工作人员不仅参与违法行为,某些人员更指示或纵容属下保险代理人伪造内地客户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以争取业绩。 据了解,港澳地区保险代理人伪造通行证的手法是:将客户的照片、名字和入境日期等资料剪贴到他人的通行证影印件上,经再次复印后获得伪造的通行证影印本,作为客户亲自来港澳签署投保文件的证明,某些签名更是由保险代理或工作人员模仿客户笔迹冒签。 保单无效难倒投保人 然而,通过这些方法制造出来的“地下保单”,所涉及的内地客户的权益根本没有保障,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可能根本得不到保障。 据许某透露,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存在互相勾结、拒绝死亡赔偿、欺骗客户保费等行为。2002年初,福建晋江市一位保户通过许某向该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2003年下半年,该保单发生保险事故,其家属向该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由于无法提交被保险人的通行证正本,该保险公司遂以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而拒绝理赔,引起客户极大不满。内地一些客户得知此事后,要求退保,都被该保险公司拒绝。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按照现有法律,“地下保单”不仅违反了内地和港澳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也严重损害了内地投保人的利益,将会受到内地和港澳地区金融保险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自从近日本报报道了广东保监局宣布今年严打“地下保单”,将发动一场打击地下保单的“人民战争”以整顿广东保险业市场秩序的消息后,最近有许多广东东莞、中山、珠海等地购买了“地下保单”的保户反映,他们在看到有关报道后,拨打原来非法的展业保险代理人所留的港澳地区电话时,发现变成空号,他们对此类保单的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十分担忧,希望有关金融保险监管部门能够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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