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作祟违法药品广告久禁不绝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23家违规企业
本报北京2月24日电(记者蓝燕)逃避药品广告审批的处方药“双灵固本散(亦名:中华灵芝宝)”竟然在一年内违法刊登广告158次。今天,该药和其他22种违法刊登广告30次以上的药品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SDA)公之于众。
SDA市场监管司广告信息管理处邢勇处长介绍,目前我国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情况较为严重。主要行为有: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虚假宣传;伪造、冒用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虚假发布;使用过期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发布广告;禁止发布广告的药品擅自发布广告等。这些违法行为给病患者用药造成了极大的误导,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据了解,这些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主要是利益驱动所致。“双灵固本散”因为是治疗肿瘤的辅助用药,按《药品广告管理法》不能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而生产该药的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在未向国家药监局申报该药广告的情况下,仍于2003年在中央和地方各类大众媒体上发布了158次广告,对该药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记者询问了西安绿谷大药房,其所售“双灵固本散”每盒1590元,每克约合80元。通常15天为一疗程,需用3盒左右(医生视病情处方)。而与该药品质相仿的灵芝孢子粉,在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每克仅售1元左右。两者利润差异可见一斑。
SDA的主管官员特别委托记者转告广大消费者,切不可只看广告就自己买药治病。用药安全的保证是在医生的指导下科学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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