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北京首旅集团公司债券今日起发行。
本期债券总额10亿元人民币,期限10年,浮动利率,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基本利差为1.7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每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募集资金用于北京饭店“北京宫”和北京饭店改扩建项目,具有良好的
经济效益和重要的社会效益。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为本期债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本期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获得了最高债信评级AAA。
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按债券面值平价发行。主承销商为华夏证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华夏证券、世纪证券各营业部),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及境内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购买。发行期限:2月19日起至3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发行结束后即申请上市交易。
发行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大型企业集团,是以经营旅游业为主,并向其他相关领域发展,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的现代化集团公司。是中央和北京市政府重要的大型活动的承包商,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合作伙伴、声援团成员。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在北京及至全国旅游业中享有盛誉,代表着首都北京和中国旅游业的形象。
到2002年底,首旅集团资产总额达122.32亿元,2000年至2002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38、54.33、62.09亿元,平均年增长率达到22.74%,持续稳定增长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充足的财务保证。
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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