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如果地域相近的两个楼盘从外立面到结构一模一样,说不定哪位糊涂点的住户就要进错门了。今天上午,京城著名的商品房项目枫丹丽舍在市一中院状告森林大第抄袭其设计图纸与建筑外观,造成消费者对两个不同房产项目的混同。
造成消费者的误解还在其次,经济利益之争恐怕是引发官司的主要原因。枫丹丽舍位于西三旗,目前已经开发到第三期,而规划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的森林大第也位于西三
旗,两个定位相同又处于同一地域的楼盘在销售上必然存在冲突。据枫丹丽舍房地产公司介绍,还是在2002年时,他们得知森林大第的销售人员宣称并告诉客户:“森林大第住宅和枫丹丽舍是一样的。”经了解,森林大第建筑外观与枫丹丽舍几乎完全一样,确难区分。后来,枫丹丽舍又掌握了森林大第抄袭、剽窃其工程设计图的事实。枫丹丽舍认为,其在楼盘的销售中在不同媒介上进行了表现风格的推广和宣传,对整个楼盘的表现效果和设计作品享有著作权,而森林大第的侵权行为致使枫丹丽舍销售量下降,使其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枫丹丽舍要求森林大第的开发商天龙苑房地产公司、设计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公司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620万元,并在《北京晚报》和《北京青年报》房地产专版上公开致歉。更为致命的是,枫丹丽舍还要求森林大第停止施工和销售。
森林大第是不是抄袭了枫丹丽舍的作品呢?天龙苑房地产公司认为,在建筑行业里外观表现是一种风格,森林大第的风格是法式风格,像其他欧式建筑一样,都是学来的,并不为枫丹丽舍所独有,而且双方在结构上并不完全相同,不能认为该公司侵犯了枫丹丽舍的著作权。国电华北电力工程公司也认为,森林大第的表现风格和设计图纸早在17世纪的欧洲就已公开发表,并不是枫丹丽舍的独创。此外,两个楼盘在窗户大小、水暖结构、楼层高度、排水坡度等方面均有明显差异,并未侵犯枫丹丽舍的著作权。
据了解,枫丹丽舍的销售是4600多元,而森林大第不到4000元,这个官司的意义对枫丹丽舍而言,说有多重大都不过分,官司的胜负恐怕直接关系到其楼盘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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