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判决:古桥电器拖欠1177万元货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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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 08:0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邓婷)6日,北京二中院作出判决,拖欠1177万元巨额货款不还的知名企业古桥电器必须给付欠款和利息。 据了解,古桥公司曾与华润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订货合同,约定由华润公司提供压缩机。华润公司及委托商沈阳盛润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先后给付古桥公司压缩机78430台。但古桥公司收货后始终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1177万元。华润公司为此将古桥公司诉至二中院,请 法院判决,双方购销合同有效,古桥公司给付华润公司货款1177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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