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票据诈骗成商业银行新的风险表现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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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 08:47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单羽青北京报道 近日,银监会向各省、区、市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了近期发生的一些商业银行票据诈骗案例。通报指出,这些票据案件暴露了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管理中存在着业务审查流于形式,制度执行不严格,票据安全防范能力薄弱等问题。各银行应深刻吸取教训,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票据业务的内部管理,有效防范票据业务风险。 在不久前进行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三项检查”中 通报要求各银行要按照贷款“三查”制度规定,认真办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进一步明确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岗位职责,坚持定期轮换重点岗位人员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企业利用银行承兑汇票骗取银行资金;加强对票据业务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票据防伪的科技含量。 通报特别强调各银行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坚持真实贸易背景原则,将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行为作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前提,严禁虚开和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严格防范市场上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票据诈骗银行资金。对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的银行机构,一经发现,将予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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