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5年商标纠纷 香港法国两鳄鱼品牌握手言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 08:3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文学 张艳)昨天,在中国内地经历5年商标纠纷的香港“鳄鱼”与法国“鳄鱼”终于握手言和,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现用的香港鳄鱼商标在2006年3月31日后将不再使用。据悉,这对原本对簿公堂的生死冤家,竟因假货的冲击而握手言和。 香港鳄鱼恤有限公司中国事务高级顾问萧晖荣告诉记者,在双方打得难分难解之时, 香港鳄鱼恤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程林舜仪表示,该协议签署后,中国内地只有两条合法的“鳄鱼”:法国拉科斯特和香港鳄鱼恤,其他“鳄鱼”将成为他们在中国内地共同打击的对象。据了解,根据双方的和解协议,2006年3月31日后,中国内地不再出现香港鳄鱼恤现在的商标,而是另外两种图形与文字混合的商标图样。法国“鳄鱼”依然使用现在仅有鳄鱼图形的商标。 法庭回溯:对簿公堂 索赔350万 1998年底,法国拉科斯特衬衫有限公司就将鳄鱼恤有限公司(香港)告上北京市一中院。法国鳄鱼称,他们在中国注册了一系列鳄鱼图形商标,并使用在衬衫、运动服等商品上。从1995年至今,香港鳄鱼未经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造成混淆,给其造成巨大损失。请求法院判令香港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5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香港鳄鱼称,作为亚洲著名企业其使用鳄鱼商标已有几十年历史,商标已具有知名度,且其采用专卖方式,不会造成混淆。法国鳄鱼对此种历史情况是明知的。香港鳄鱼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历史恩怨:生死冤家 争咬多年 自1995年法国拉科斯特鳄鱼起诉香港鳄鱼恤公司以来,两家就成为生死冤家。 1980年,我国内地注册的“鳄鱼”服装有3家:法国的LACOSTE鳄鱼牌服装,鳄鱼的嘴巴朝向右;新加坡的CARTELO鳄鱼牌服装,鳄鱼的嘴巴朝向左;香港丽新集团生产的是CROCODILE鳄鱼牌服装。 由于三条“鳄鱼”都没获得独家注册权,可同时在内地经营。几条鳄鱼为争夺市场,打了多年官司后达成协议和平共处。之后,法国鳄鱼为争夺市场份额,突然燃起战火。法国鳄鱼曾状告过香港鳄鱼、新加坡鳄鱼和浙江鳄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