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字号品牌缘何式微:核心竞争力不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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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 10:05 中华工商时报 | ||||
陈刚 如同有形资产折旧的速度越来越快一样,以品牌为代表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增长却在节节攀升。 品牌专家戴维森(d av id son)于1997年提出“品牌的冰山”理论,称品牌是冰山的一 中所显现的品牌原理。实际上,本文中所涉及到的企业,在很多方面都好于同行业的其它企业。 当麦当劳、肯德基在中国的各城市占据黄金地段,金碧辉煌、尽显意气、大赚许可费的同时,我们的扬州炒饭却更多跻身在低档路边店,不仅没收到一分钱许可费,还常常为人所诟病。老字号,在我国有悠久的传统、有响亮的名声。在洋品牌纷纷抢占内地市场时,人们惊呼,老字号怎么越来越少,如德州扒鸡、西湖龙井、扬州炒饭等等。不是越来越式微,就是越来越泛化,以至于不能称其为品牌。今年5月25日,搜狐网站上登载了德州扒鸡的新闻,题目是《山东德州廉价扒鸡竟是病死鸡,销往北京专坑外地人》,究其在品牌方面的原因,主要有: 1、核心竞争力不稳定。一个品牌存在的基础,在于其核心竞争力,也就是你的竞争对手所不具有的,为消费者所认可的独特的竞争能力。中国老字号,其核心竞争力是有的,但是不稳定。比如德州扒鸡,姑且不论伪劣产品,其口味是独特的,但是,其配方可能就有较大的随意性,一个厨师做出的一个扒鸡是一个味,根据其经验,可能精盐少许、酱油一勺,你不会知道这少许的盐是多少克,这一勺的酱油是多大一勺,其配方没有定量,可能吃起扒鸡就味道万千,很难以工业化复制,也就是难以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社会中大面积推广。对于龙井茶,我不知道它是什么味道,因为,一千个人炒出来的茶肯定是一千个味道,也许,大多数中国人会认为西湖龙井比立顿牌红茶好喝,但一千袋黄牌红茶,肯定是一个味道。核心竞争力,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它是恒定的、是稳定的。 2、核心竞争力缺乏保护。一方面,缺乏对品牌主体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缺乏对商业秘密的行为保护。就老字号主体而言,很少有一个公司作为其产权主体,如扬州炒饭、德州扒鸡,它不属于一个商业主体,一个法人实体。于是,有人就可以随意使用,就是用一只鸭做扒鸡,因为没有一个合适的主体对它追究责任,你也管不着,所以在泛滥、失控之后,很容易倒牌子。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受到尊重和保护。但是,我们的很多老字号,其独特的配方并没有得到很严格的保护,一个徒弟艺成后,就可以再开一个新店。既没有切实可行的保护行为(如配方保密,制作工艺保密等),又没有限制性 竞争条款(离开岗位多久不得到竞争性公司或自己开公司与原公司竞争)。再观可口可乐公司,全球那么大的销量,整个公司只有两个人知道其配方并负责调配原汁,然后再送到世界各地去灌装。这两个人都得到高薪,并与公司签定了严格的保密协议和限制性竞争协议。 3、核心竞争力缺乏延续性。老字号经过新中国成立前的长期战乱以及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有些老配方可能已经散失。 当然,老字号可能还涉及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等相关问题,就从品牌角度而言,笔者建议,操作一个老字号至少应该关注以下方面: 1、发掘整理老字号的核心竞争力。其实中国人最知道自己的口味、习惯、感觉等等,都是文化的积淀和延续。博大精深的文化,深入骨髓的感受,是最有竞争力的。所以我们的老字号,失散的要发掘,现有的要整理; 2、把整理好的核心内容规范化。如西湖龙井的特定香型是什么?使其品质稳定并易于复制; 3、建立周全的法律保护。将老字号注册为公司名或注册为商标,采取必要的相关措施,使其受到法律保护。 4、在公司内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把上述知识产权纳入公司的规范化管理,与员工签订限制性竞争合同,制定严格的保密程序。 在菲律宾有一家名为“超群”的中餐公司,于1985年由当地华人创办,提供中式快餐。通过核心配方的规范化管理,实现了工业化运作,可以在一分钟内奉上红烧牛肉,300个店一个口味。在当地打败了麦当劳和肯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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