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工商时报》文章:民营企业应该向谁投诉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 13:35 中华工商时报 | ||
□文钊 广州的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挂牌两个多月了。据说,中心已受理对15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投诉共59宗,结案的45宗,结案率达76.3%,其中有部分投诉当天就得到了解决。 这个消息让我浮想联翩。 假设那些民营企业当初是到有关政府部门直接投诉的,他们的投诉是否会有人在意,结案率会是多少?会不会出现当天投诉当天就得到解决的高效率?如果直接投诉结果也是这样,那么这个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就有些作秀的味道,难免让人怀疑这其实是地方政府为了表示自己对民营经济的重视作出来的表面文章。如果直接投诉是另一番结果,那么这个消息怎么看都有些黑色幽默的味道。难道企业所投诉的问题不是这些政府部门职责内理应解决的问题吗?难道不是他们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吗?如果非要一个专门的机构在后面督促才能解决问题,是不是应该追究这些部门失职的责任,甚至对有关人员以纪律处分呢? 更进一步说,如果我们就此认为民营企业是“幸运的,那么对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以及那些股份制企业,他们有了问题又该怎么办呢?是否应该相应地单独设立国有企业投诉中心、外资企业投诉中心乃至股份制企业投诉中心呢? 这些年来尽管民营企业所面对的生存环境较之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要宽松得多,但不可否认,他们在遇到一些具体问题的时候,在和一些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时候,仍然难免遇到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情况。这些问题不解决,民营企业的公平待遇就难以真正落在实处,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就躲不开那些人为的障碍。 我相信,广州市政府官员是了解这些情况的。我相信当初他们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一定是用心良苦,也确实是想为民营企业办一点实事,创造一个宽松的创业和生产经营环境。然而单独为民营企业设立投诉中心,一方面有机构重复设置之嫌疑;另一方面,在强调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同时,却显然有损于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的原则。 坦白地说,民营企业在其发展历程中从来就没有要求过什么特殊的市场地位。只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行政,扫清那些带有歧视性的人为绊脚石,民营经济自然会在市场竞争中焕发强大的生命力,并且成为中国经济中最有活力的一支力量。一说发展和扶持民营经济,政府部门动辄就提出种种有悖于市场公正原则的政策措施,这种行政方式无异仍然带有鲜明的计划经济烙印。 因此,对于类似的做法,如果不能给予及时的纠正,不仅无助于有序的市场规则的建立和维护,民营经济也并不能从中获得真正的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