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申请注册非典商标能够通过且获收益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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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 08:08 人民网-市场报 | |||
欧翠珍 近日,广州有人准备申请注册非典商标,产品涉及药品和洗手液两类。与此同时,山东省淄博市也已经有两名市民以自然人身份在10种产品上申请非典商标。 申请注册非典商标能获得通过吗?对此不少人都会心存疑问。在我看来,最起码这里 之所以要抢注非典,说白了,就是因为非典已成了时下的一个流行词,在老百姓心中“知名度”甚高,用其作商标可以省去一大笔宣传、广告费。但是,知名度高就一定能为以此注册的产品带来高效益吗?我看未必。非典是什么?它是一种疾病———非典型性肺炎的简称。如果说非典可以用来作商标,那么,像“乙肝”、“艾滋”之类的词是不是也可以拿来注册作商标用呢?申请人可能会一厢情愿地认为:非典牌洗手液你可以想当然地理解为是用来防治非典的。对此,我可不这么想,经历过这场疫情的人,谁不知道非典的厉害呢?这样的商标,还会让人们联想这种可怕的疫病而心中不舒服的。 在商海中,善于抓住各种机遇,搭搭“顺风车”,本无可厚非。但在登上“顺风车”和目的地之间,却要多问几声:这“顺风车”能把我送到目的地吗?前些日子,有媒体报道说,湖北有个新生儿,他出生的那天,刚好是美国对伊拉克开战,父母都姓邓,且一出生就赶上了这场几乎是全球性的非典,因此乳名取了个“萨达姆·邓·非典”,家人在为其摆满月酒时,执意将此名悬上了大堂。当然,这只是其父母为了搞搞笑、逗逗乐而已,并非想让其儿子借此扬名,他真正的大名父母早就给取好了:邓锐。试想,如果他的父母一定要以这个搞笑的名作其大名,只怕这孩子还真要因此遇上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哩!商家借用非典可不是拿自己开涮搞笑的,而是真正想让自己的产品出名。既如此,我看最起码也还是变变样的好。假如一定要来搭这“顺风车”,我看就申请“抗非”好了。 《市场报》(2003年05月27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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