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建立专门管理机构 亿元财政扶持中小民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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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30日 13:44 深圳商报 | ||
【本报佛山电】(深圳商报记者段煜第)佛山市政府近日出台了《佛山市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初稿,其中包括建立政府管理中小企业的专门机构,每年安排1.3亿元以上的财政预算,用于中小企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据此实施意见,佛山市对民营企业将放宽经营政策和经营条件,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凡是允许外资经营的,凡是国有、集体资本推出的领域,都允许民营资本
参与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和重组的民营经济,一次性付清现款的,可以享受八折优惠。今后3年内,佛山市、区两级政府每年将从财政预算中,安排1.3亿元以上,用于中小企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服务体系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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