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投破产案程序终结 债权受偿率超过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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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 19: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债权受偿率之高创下奇迹令众多债权人倍感意外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中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举世瞩目的“中国破产第一案”———广东国投破产案终结破产程序! 今天上午10时,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案第五次债权人大会在广州召开,进行第 瞩目———创破产案“全国之最” 广东国投破产案是我国第一起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也是全国法院迄今为止受理的最大一宗破产案件。1999年1月,广东国投及三家子公司因资不抵债而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消息一传出,境内外无不为之震动,为之关注。当时四家破产企业共有494家境内外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达467亿多元。仅广东国投一案申报债权金额便达人民币387亿元,其中境外债权占83%;申报债权人320人,其中境外的占了52%。 广东国投破产案举世瞩目的另一原因是:它向全世界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正如美国《华尔街日报》评论所说的:从广东国投破产可以看出,中国终于将其金融机构推向市场,标志着中国的法制建设从此开始了新纪元。 惊叹———创破产案“两大奇迹” 广东国投破产消息一公布,法院自然成了最受关注的焦点。 系列案由三家法院承担:广东国投案归广东省高院审理,三家子公司中广信企业发展公司(下称“广企”)案和广东国际租赁公司(下称“广租”)案由广州中院审理,广东国投深圳公司(下称“深圳公司”)案由深圳中院审理。在广东省委的领导、省政府的支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广东法院以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为原则,参照国际惯例,依法、按规审理案件,坚持以提高债权清偿率作为中心,创造性地开展了大量艰苦卓绝的工作,在四年的时间内创下“两大奇迹”,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境内外各界的好评。 奇迹一:四年结案,公正高效 从成立清算组、进行债权登记,到开庭审理、追索债权、执行变现,再到破产财产分配,这每一步的工作既复杂,又繁琐。国投案历时四载便告结案,公正而又高效,让参与破产清算工作的世界著名会计事务所“毕马威”惊叹不已,其负责人说如此规模的破产案的审理,在其它国家大概要花上8至10年。 奇迹二:受偿率远高于债权人预计 让当初对法院的工作忧心忡忡的众多境外债权人倍感意外的是,在法院的倾力工作之下,债权受偿率非常高,他们可以拿回比原先预计要多得多的破产财产。 看看这些债权受偿率的数字:于2001年6月率先结案的“广企”案,高达27%,也就是说当初借给它100元,如今可拿回27元;2001年8月结案的“广租”案,10.35%;昨天结案的“深圳公司”案,19.48%;今天结案的广东国投案的受偿率预计超过10%。要知道,世界上如此大型的破产案如果能有5%的受偿率,那就算相当高的了,难怪境内外惊叹“这真是一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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