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明白,这是最后一次与地方政府大股东修订契约的机会,于是心态、方式,都显急迫
文/牛文文
经营了18年健力宝的李经纬,在企业转手、自己退休罹病的晚景,突然被捕了,企业
界人士深感震惊:李经纬究竟倒在什么问题上?自褚时健、禹作敏、牟其中之后,警钟再次敲响,已经有人把李经纬比作“褚时健第二”。企业界的确应该打醒精神,12万分认真地省思“李经纬之失”。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自思失败”的反省期之后,中国企业家群体一路高歌,已很久没有停一停步认真反思什么了。
到底什么地方出了错?
有人说,CEO们的道德和形象备受怀疑,这已是一个世界性潮流,中国自然也不例外;也有人说,中国人仇富心态大发作,富豪榜变成了通缉榜;还有人说,都是资本运作惹的祸,实业家太重财技容易翻船。
要我看,李经纬他们,可能是在同一个地方上摔了跟斗:在企业股权进一步明确的过程中,太过漠视政府大股东的利益要求,太过轻视地方政府大股东的力量。
李经纬生在三水,三水在广东只能算个小地方,是李经纬的企业家精神加上三水政府多年的强力支持,缔造了健力宝这个辉煌的饮料企业王国;三水作为大股东和政府从健力宝身上拿回了28亿税利,而李经纬也获得了企业家声誉和健力宝的控制权——一切是那么圆满,又是那么熟悉:倪润峰与绵阳、陶建幸与泰州、潘宁与顺德、张瑞敏与青岛,李东生与惠州,全都是这样的梦幻组合,全都是这样的双赢格局。地方大股东+创业型企业家=全国著名企业,一者得名,一者得利。
20年以上著名企业,几乎都是这种同盟的产物。
但是,名与利的这种同盟,在订立当初,都带有那个年代“初级阶段”式的模糊特点。刚创办时80年代,企业家和政府在股权安排上都没有想太多,也不可能想太多,自然是国有,最大的区别,只是小集体、大集体或全民公有而已,用柳传志的话讲:我们那一代人在那个时候,只要有个舞台就相当满足了,哪还想那么多!
1990年证券市场建立后,这些地方国有企业大多上了市,在上市前的股份制改造中,双方有了第二次订立股权安排的机会,一些开明的地方,用内部职工股的方式,给企业家和管理层乃至员工分配了小部分股份(实达叶龙最后出让给私人资本的,就是这部分股份;东方电子隋元柏最后犯错的,也是这部分股份所得分红的处置)。这种安排下的A股上市,一方面给企业融来巨额资金,使企业再上台阶再创辉煌,企业家奠定商业领袖地位,地方经济鹤立鸡群。
但是,到2000年以后,事情又起了变化。这些企业大多进入停滞或衰退期,企业家大多进入退休期,而中国进入WTO时代波澜壮阔的产业整合期,企业重组提供了机遇,企业家创业者权利意识觉醒提供了需求,双方契约再次面临修订。
企业家明白,这是最后一次修订机会,于是心态、方式,都显急迫。不同于其他家电企业家,1993年健力宝A股上市和1998年的H股上市机会,李经纬都没有抓住(怕失去控制,怕没有香港居民身份无法在香港买到股票);等到61岁那年,李经纬有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提出管理层回购70%以上股份的MBO方案,三水政府没有同意;后来李抓紧联系买家,但政府已经不愿给他机会了,三水市作为大股东自己在找买家,虽然李自己向政府出价4个多亿分期要买下健力宝,但政府断然拒绝。可以想像,李当时多么恼怒,多么震惊!同盟破裂,他白手出局,不甘!
不知道这个过程中李是否采取了让地方政府不能容忍的过线举动,一旦迈过此线,曾经的同盟者——地方政府,对李来说就不再仅仅是大股东,它还是一级政府!结局应该完全可以预料。
作为企业经营者,李经纬过于漠视大股东的权益;作为公民,他可能又过于看轻这个特殊大股东的力量。只犯头一个错误,还可以光身出局安度晚年;到第二个错误,就只能作阶下囚了。
有没有顺利完成与地方政府大股东的第二次股权契约修订的?有。李经纬所处的广东就有几家。但那是双方智慧与耐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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