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目前就认为华尔街公司治理模式已经失败还为时过早,但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所导致的“弱势股东、强势管理层”,以及由此带来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却是显而易见的。另类所有者缺位,也因此产生。
股权分散就是美?
本刊记者 谢文辉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过去我们一直认为,股权结构分散,有利于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模式——这是我们进行国有股减持,并进而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模式的理论基础。一直以来,人们把股权十分分散、企业经理主导的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看作是现代企业治理的楷模,不过,现在看来,股权分散并非都有好的结果。
前些时候安然、安达信、世通丑闻频频曝光,美国上市公司财务审计问题纷纷被暴露出来,即使通用电气和IBM等大牌蓝筹股也存在类似问题。股东欺诈、董事会玩忽职守、特殊利益集团等现象似乎说明,美国式的公司治理模式同样漏洞百出。过于分散的公司股权结构容易造成经营管理权与所有权错位,过分强调CEO的作用,使其在制度上“越位”,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期权最大化),而忽视股东和投资人的利益。
从国内来看,发生在厦门汽车大股东之间的控制权之争,同样为分散股权之下的公司治理效果,提供了一个不利的证据。资料显示,厦门汽车的前几名大股东(及其控股权)分别是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17%)、厦门国投(12.68%)、力又实业(10.08%)、远华电子(7.09%)等。该公司股权结构可谓较为标准的分散性、制衡性、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股权结构。但是,近来,该公司前两大股东之间发生了激烈的控制权之争,各方代表矛盾公开化:先是公司2002年配股议案遭厦门国投等大股东投否决;不久,董事会一项关于审议公司经理人员聘任的议案被福建汽车否决。而且,大股东之间展开了口水战。分散化的股权结构,给厦门汽车带来的是管理层的不稳定,公司经理人聘任等常规性的程序以及对公司发展极为有利的配股议案都不能通过。大股东之间不顾公司发展的拆台之举,令人担忧。
对此,北大张维迎教授明确指出:“一般来讲,企业必须有大股东,如果这个公司全是小股东的话,会出现什么问题?每个人搭便车,谁都不管。这时候董事权力越大,总经理的权力也越大。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一定要有相对集中的股份,有一些大股东能够控制企业。当然,控制也会带来问题,可能对中小股东产生损害问题,这就变成另外一个如何有效补救的问题。”
目前来讲,我们把很多问题都归结到一股独大,因为有人说美国的股权很分散。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问题绝对不是所谓的一股‘独大’,而在于‘国大’。我们不能只看美国今天的股权结构。看一下美国的历史或其他国家的历史,分散的股权结构都经历了一个从集中到分散的长期演变过程。这个过程很重要。
社科院经济所副研究员仲继银的看法是,一股独大有其正面的意义。上市公司股权集中于少数股东,可以增强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限制管理层私人利益行为的组织能力,解决外部分散的股东在公司治理方面激励能力不足的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韩志国也分析说,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对“一股独大”不能完全持否定态度,虽然股份经济在客观上要求股权分散化和社会化,而且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通过股权革命也确实达到了这样的要求,但对某些特定企业的特定时期而言,个别企业或个人持股比例稍高一些甚至绝对地高也不一定就都是坏事。
而华尔街危机的爆发,也对股权结构分散的公司治理模式,提出了挑战。华尔街危机是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危机。而美国公司治理的基础,正是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虽然目前因此就认为华尔街公司治理模式已经失败还为时过早,但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所导致的“弱势股东、强势管理层”,以及由此带来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却是显而易见的。另类所有者缺位,也因此产生。
类似现象的出现,给市场提了个醒: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完美的公司治理模式,至多只存在较合适的治理结构,我们似乎不能在公司治理方面一刀切;股权分散化也好、一股独大也罢,就如黑猫白猫,能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