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
《福布斯》杂志公布2002“中国富豪排行榜”,不出意外地引起品头论足。不过,跟往年不同,今年的富豪排行榜却是在一种微妙的社会气氛中编制的,富豪们对上榜惟恐避之不及。在这种情况下,富豪排行榜有多大可信性,实在大可怀疑。
事实上,外国人编制的种种排行榜中有关中国的部分,回到中国后,几乎只具有误导作用。比如,进入世界500强之类排行榜的中国企业,都是那些超级国有企业,对于这些企业的真实竞争力,国人恐怕是不用看什么排行榜就心知肚明。这些排行榜不仅没有帮助我们了解真实的经济状况,反而起到了误导的作用。某些不甘心只做单纯的企业家的中国企业家们在排行榜的鼓舞下,把进入500强变成了自己惟一的奋斗目标,为此甚至不惜伪造统计数据。那些炮制排行榜的外国人看了,恐怕也不免齿冷。排行榜,害人不浅。
最引起争议的是富豪排行榜。笔者曾撰文谈到过,国内盛产某一类具有妄想症的企业家,惟恐自己没有名气,他们把大部分精力用于炮制自己的名气,事实上,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惟一的资本就是通过刻意制造新闻和觐见领导人而为自己营造出来的虚幻光环。这些人对于富豪排行榜之类的东西当然是趋之若鹜。每个人都有窥视的欲望,而这些富人们不失时机地满足着那些成天做富豪梦的中产阶级们——以及刚刚踏在中产阶级门槛上的年轻人们——偷窥的欲望,从而成了媒体英雄。
这种张狂心态完全有悖于中国传统商人的做人理念,最终招来大祸,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乃是传世的名言,体现着一种令人黯然的生存智慧。事实上,在私人产权不能得到切实制度保障的社会中,这也是所有人必须奉行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社会中,由于政府垄断了种种资源,并构筑起一道又一道市场进入壁垒,因此,私人企业家从一开始,就必须在财富与道德、法律之间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从开始筹备创办企业那一天起,他的行为就介乎于合法与非法、正义与不正义之间。比如,他可能需要贿赂企业登记注册部门,可能需要贿赂银行,可能需要借助领导人的威势。有人说,这是中国企业家的“原罪”,确实,这是在制度的夹缝中讨生活的私人企业家不得不背负的原罪。企业家由此得来的财富,当然不大可能干干净净。
然而,某些富人却对此浑然不觉,与权力过多打交道,反而使他们肆无忌惮,他们中很多人不理解生命、财富不可承受之重。他们不像韦伯笔下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具有新教背景的企业家,他们没有终极的价值追求,也没有什么朝验的教条和道德戒律约束他们。缺乏了信仰的一维,他们的生命就只剩下彻底的物欲:他们只知道尽情享受财富带来的奢侈和名声。一时间,社会形成了一种堕落的末世氛围:仿佛谁最奢侈、谁最张狂,谁就最成功。谁买得起贡院六号的超级豪宅、谁开得起本特利高级轿车、谁住得起布什睡过的套房,谁就最牛。
不幸的是,这些富人尽管跟娱乐明星一样盘踞在媒体上,但他们从来没有赢得过社会的普遍尊重,招来的只有嫉恨、蔑视和诅咒。在普通民众、尤其是在可以左右社会舆论的知识分子眼里,不管是他们的致富之路,还是他们致富后的表现,都只有无耻、不义和堕落。他们的财富被认为是社会分化的罪魁。在这种不利、甚至敌视的民情下,法律之剑随时可以落下来,此时,他们听到的却是轰笑声。
我也要说,不管是依据成文的法规,还是根据自然的律法,这种惩罚都不能说是不公正的。当然,我相信,经济学家确实可以论证:面对企业家的原罪,我们不得不在企业家行为带给社会的道德、法律成本,与社会从企业家活动中得到的收益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经济学家也可以提出“水至清则无鱼”之类的哲学论证,经济学家也可能提醒我们面对现实:剥夺富人,可能损害穷人的利益。总之,经济学家可以找到为富人们的行为辩护的理由。
但最重要的是富人们该反求诸己。对于那些依靠与权力共舞而获取财富的人,我无话可说,但对于那些靠自己的天赋、才智获取财富的人们,在经历了一次恐惧之后,是否该找回做人的智慧?我们看到,富人们在抵制《福布斯》,这是他们迈出的正确的一步。不过,这种抵制如果仅仅出于恐惧,则没有任何意义。到了该反省自己和自己的同类的历史和命运的时候了,明智的富人们该放弃表演的欲望,该对超验世界、对法律、对道德、对民情保持敬畏之心,也该诚恳地寻求赎救原罪之道。否则,他们永远是富裕而不安全、自以为了不起而被社会普遍鄙视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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