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继银
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组织形式和薪酬方式的创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税收。反过来看,税收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公司治理机制。政府通过税制,可以有力地引导企业组织形式和经理薪酬方式的走向。在股票期权的问题上,税收担当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最简单和经典的股票期权只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一种薪酬合约,雇佣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设计可以十分灵活,没有什么限制,只要所有者和经营者“两厢情愿即可。为了鼓励通过股票期权这种与公司市场价值挂钩的方式酬劳雇员,很多国家都通过了优惠性的法律,主要是税法。下面我们主要以美国为例略作解说。
美国是个“税制专政国家,美国的税法极其庞大复杂,税务准则是美国政府规制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从最早的非雇员董事概念(独立董事概念的前身)到股权激励的各种工具等,税法上都有规定。税法通过强化股东在经理薪酬项目上的批准权利,引导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对于那些股东直接出任管理层职务的公司,税法对可进行税收抵扣的薪酬上限的控制,可以避免股东通过给自己多发薪酬替代红利分配而逃税。税务部门认可的薪酬支出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红利则是在缴纳了公司所得税之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股票期权也是美国税法认定的“与绩效挂钩的薪酬方式之一。美国税法规定,公众持股公司的CEO或相当于CEO角色的人和其他四位薪酬最高的执行官员,如果薪酬超过100万美元必须是与绩效挂钩的,才能进行税收抵扣;并且该绩效目标要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决定。根据美国税法,股票期权有两种基本形式:激励性股票期权(ISO s)要符合一些税法要求而使期权持有者能够得到税收优待;非法定股票期权(NQSO s)不符合税法的税收优待要求。
美国税法对符合其规定的股票期权计划给予税收优惠,如根据税法422条“激励性股票期权,符合该款规定的股票期权计划,属于“法定股票期权,或意译为可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股票期权,期权接受人能够得到优惠税收待遇,期权接受人的期权收益(行权价和出售价的差额)可以一并作为长期资本增值收益纳税,并且延迟到出售期权股票时纳税。不符合该款规定的股票期权,属于“非法定股票期权,或意译为不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股票期权,期权收益则分为两个部分,行权收益———行权价和行权日股票的公允市价之间的差额要在行权时按普通收入纳税,行权后再出售的资本增值收益按资本增值收益纳税。
美国对买卖时间间隔在12个月之内的资本增值收益按普通收入纳税,买卖间隔在12个月以上的享受较低的长期资本增值收益税率。普通收入的最高税率是39.6%,而长期资本增值收益的税率是20%。尤其是对于公司高管人员,处于较高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档次,激励性股票期权将其行权收益和行权后的资本增值收益一并作为长期资本增值收益纳税,是一项很有“激励含义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对于身处较低的个人所得税率档次的中低层员工,这一税收优惠待遇的“激励含义则很小。大多数中低层员工即使接受了激励性股票期权,也往往会自己选择“失资格处置,使其转变为非法定股票期权。
在雇员受到税收优惠待遇,行权收益按资本增值收益纳税的情况下,公司则不能对该行权收益进行税收抵扣,即不能从公司所得税基中扣除。在雇员没有受到税收优惠待遇,行权收益按普通收入纳税的情况下,公司则可以对该行权收益进行税收抵扣,即可以从公司所得税基中扣除。
美国受税法422条款管制的激励性股票期权要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只有公司雇员才能赠与激励性股票期权,而非法定股票期权可以赠与公司的供应商、管理顾问等等。
雇员必须自行权日之后持有股票一年,并要满足自赠与日之后两年的条件;如果没有满足该条件出售了股票,则属“失资格处置,将失去激励性股票期权的税收优惠待遇。
每年每人最多只能有10万美元的激励性股票期权可以行使。
行权价不能低于赠与日公司股票市价。
实施激励性股票期权必须有一个经过股东批准的成文计划,指明按该计划将发行的股份数额,哪类雇员有资格参与该计划,全部期权必须在计划实行后10年内赠与完毕。
激励性股票期权必须在赠与日之后的10年内行使。
拥有超过10%投票权的雇员接受激励性股票期权,行权价必须高于赠与日股票市价的110%,并且必须在赠与5年之后才能行使。
理解了美国公司股票期权计划中因为税制而产生的一些具体限制和形式变异之后,中国企业引入股票期权计划可以完全不必受那些限制而自由设计。到目前为止,中国的税法对股票期权还没有什么具体形式方面的导向或约束作用。只要不是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不是上市公司、不涉及增发新股的审批等问题,可以自由充分地利用股票期权方式来改进所有者和经营者、老板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关系。
(本文作者为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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