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伟明并不认同由于历史因素造成三个JV 分立的说法,更不觉得是“被迫”分立
三个JV:两亏一盈
已跻身全球十大制药公司的罗氏(全名F.Hoffmann-La Roche),早在1926年就在上海成立了子公司。
罗氏的全球结构与通用电气很相似,有三个独立业务板块:制药、维生素及精细化工、诊断(目前这三块都已进入中国,但以维生素方面的投资额度最大),一家投资公司罗氏财务(Roche Finance Ltd.)。1995年12月,罗氏财务为适应在中国大举投资的需要,设立全资的罗氏(中国)有限公司,协调在华合资企业管理。罗氏(中国)有限公司一成立,罗氏在中国的大规模投资旋即展开。
三个维生素JV(合资公司)的投资情况如下:1995年年末罗氏与上海三维制药公司共同出资2100万美元成立罗氏三维(上海)维生素有限公司,生产用于药品、食品和饲料的维生素E,罗氏控股60%。同时,与上海第六制药厂共同出资3000万美元成立罗氏泰山(上海)维生素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用于药品、食品和饲料的维生素A,罗氏控股70%。有意思的是,这两个JV不仅同期成立,而且都选址在上海星火开发区,它们之间只隔了一个小草坪。1999年,罗氏泰山成为中国最大的维生素A生产企业。1996年底,罗氏同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960万美元成立罗氏新亚(上海)维生素有限公司,生产维生素B6,罗氏控股60%。
整个罗氏维生素及精细化工部门的在华投资还包括在无锡的一家JV和在上海的一家独资企业。
罗氏维生素部重返中国的过程,同其他跨国公司大同小异。从80年代中期经由香港的贸易试探,到市场开发、技术转让,再到90年代的生产投资。现在正从生产性投资向战略性投资转变。
曾伟明并不认同由于历史因素造成三个JV分立的说法,更不觉得是“被迫”分立。他认为实际上过去的情况是一个项目/一个产品就合资一个企业,而罗氏则有许多产品,就变成要找不同的合作伙伴。何况,当时上海并不存在这样的中方企业,既有维生素A,又有维生素E,还有维生素B6,“三个中方合作对象都独家生产我们要投资的产品。”其实,仔细观察罗氏维生素的三个JV投资额,刚好就卡在超过3000万美元的合资项目必须上报中央审批的线下。所以前期分散立厂有着降低行业进入门槛的动机在里面。
总的来看,起初的投资的企业规模都不是很大,按曾的说法:“我们开始投资的那个东西,其实就是一个生产车间。”JV生产的维生素A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维生素B6是一个明显的中外投资互补的项目,它的建立和投资主要面向全球,维生素E产品1/3出口、2/3内销。现在上海维生素JV已成为罗氏全球维生素供应中心之一。
三个JV中,泰山除了做原料维生素,还做预混合料。做预混,就需要向三维和新亚购买一定数量的原料,由于采购发生在企业跟企业之间,还是必须按通常情况开发票,在纳税上比较同一企业内部进行采购贵出许多。同时,罗氏希望进一步投资食品预混生产,但觉得没有必要新设工厂,直接放在原有JV里就可以。
截止整合前,三个维生素JV中只有罗氏泰山处于赢利状况,其他两个都在亏损。这跟行业本身的投资周期较长,加上前期的投资在最初一两年运转并不轻松、外籍员工费用高昂有关。但是这样的经营状况为整合提供了两个方面的基础条件:罗氏可以理直气壮地用“缩减成本,提高效益”作为整合理由;中方合资伙伴也不会产生太多的抗拒心理。
从1998年年底开始,罗氏就在内部探讨整合问题,并单方面开始着手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一直在做准备
首先,从设厂的选址来看,罗氏对日后的整合的确是有安排的。泰山和三维,中间就隔了一个小草坪,厂房连门卫都没有,不但双方的工程共享,连维修保养都在一起。
其次,是人员的节省。如何把投资开始的“豪华管理团队”本地化一直就是个大问题。但由于面临新的环境,合适的管理人才根本找不到,绝大部分管理层,比如财务、生产、工程建设等都要靠罗氏从全球抽调。当时每个JV里有来自有日本、香港、台湾、德国、英国、巴西的外籍员工,薪酬开支惊人。
在这种情况下,“精简”成为JV聘用普通员工的标准,如果人手不够就让公司人员兼任,或者去其他JV借。“考虑到以后要合并,现在招进来以后还要解聘,就借用其他JV的人员过来兼职,给他们付服务费用”。这样做的确是节约成本,提高了员工的能力,但也曾出现过因精简过度而缺人的极端例子。
“精简”的另一个方面是加速本地人才培养,人事部门每年都对三个JV里总经理以下的人员进行考察,只要觉得有发展潜力就派到总部或国外培训,回来再委以重任。同时,罗氏对外籍管理人员明确提出要求,在未来的3至5年内要把一批人带到重要的位置上去。
不仅如此,罗氏在三个JV的工艺开发方面开始有所侧重,由过去每个公司一个独立的团队变成以最强团队为主、其余两家辅助的结构。在酝酿阶段,投资公司为整合尽可能做好铺垫。市场营销、财务上的协调都在投资公司里完成,但是JV之间是独立法律实体,具体的开发票之类的事还得由企业自己做。此外,投资公司在融资协调上帮助JV,增加它们的整体优势。投资公司始终介入到JV的运营中,通过提供支持加强JV之间的关联性。
花一年“说服”
一切都准备好了就可以摆到桌面上来谈,但最大的一个问题跃上前来:罗氏维生素的三个JV分别面对的是不同的中方伙伴:上海三维制药公司,上海第六制药厂,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罗氏怎么来和三家企业协商?
这是整合中最难的环节。因为它考验的是罗氏在中国国情下操作整合的谋略。从罗氏这边来说,罗氏的人关心的就是“最后我会不会丢掉工作?”——这是很个人的问题,影响很小。从中方来说,中方考虑的是最后能不能保住原有利益。平衡后者比较花时间——前后花了一年。
在对待中资股份的棘手问题上,罗氏最终采取“借力打力”的策略轻易跳开了自己与三方对垒的复杂局面。
这三个合作方都是原上海医药管理局的下属企业。经过机构改革以后,上海医药管理局政企分开,成为上海医药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医药集团。罗氏并不去找三家企业,而是径直找到上海医药集团,希望由它接受所有的中资股份。
这个中方的股权转让似乎毫不费力,上海医药集团被罗氏说服,接受了这样一个为罗氏维生素整合而进行的转让。
罗氏法律顾问蒋秀云认为上海医药集团能被“说动”的原因来自三个考虑:第一,现在的上海医药集团首先是个经济实体,它必须从管理、效益等大方向上来看问题。同时,它也在进行内部调整,希望简化管理的层次,把比较好的JV从间接控股转为直接控股。这就使得它有可能本来就存在这方面的意愿。其次,罗氏是一个实力很强的公司,与罗氏合资的JV应该是上海医药集团下面规模比较大的企业,也是它们比较看好的企业。最后,如果有一个现成方案可以使这些JV更有竞争力,要它接受就会比较容易。
“我感觉,在这一点上,医药集团还是比较市场化的,”蒋秀云总结说,“因为整合的同时,它也加强了对JV的控制,同时减少了管理成本、增加了竞争力”。
三家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是:三维、新亚的JV都在亏损,而六厂的泰山则在赢利。所以三维、新亚把股份转手医药集团并不难理解,事实上,医药集团没有花任何费用就将三维、新亚的股份拿到手中,只是在新的JV董事会里为它们各保留了一个席位。但是六厂并不情愿,国有企业的效益本来就不好,如何要它把“看得到的钱”拱手相让?
蒋认为六厂虽然抵触,但没有太多选择,它的很多业务还是受制于医药集团。所以六厂提出要医药集团完全买断股权。在新JV里就拥有了一个庞大的董事会,中方四席,两个来自医药集团,一个三维,一个新亚;六厂在拿到一些补偿后彻底退出。
2000年10月,中方股权转让正式签合同,整合最关键的步骤结束。
新JV股份划分和国有资产评估
罗氏在三家JV中持有的股份比例不一致,所以需要重新确定合并后中外双方的持股比例。这里面涉及到敏感的国有资产问题。为了避嫌,罗氏放弃了对自己比较有利的新比例。
“其实按我们的情况,是无须作国有资产评估的,”蒋秀云说。按国有资产管理局规定,只有在中方资产占50%以上的时候,合资企业合并需要做一个评估,其他是不需要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来定。两种方法都可以。但政府觉得如果股权比例有变化,可能就会涉及国有资产问题,政府在合资企业合并上的根本原则就是“国有资产绝不能受损失”。所以不管怎样,还是要做一个国有资产评估。
因为罗氏自己的会计公司普华永道不具备国有资产评估资格,就为罗氏推荐了一家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会计公司。
会计公司根据几个JV的净价值(net value)做出的评估,与根据原始出资比例所作的加权评估结果是不一样的。罗氏投资最大、持股比例70%的泰山赢利,几年来资产有增加;而投资较少的三维、新亚的资产减少,按净价值确定的新股权比例,使得罗氏在新JV中的股份略有提高。为了避免与“国有资产流失”沾边,为了避免中方有吃亏的感觉,当然,主要是为了新企业未来顺利,罗氏采用了按原始出资比例加权平均的算法,得出的新JV中外持股比例为:36.66 % vs. 63.34%,63.34%中,罗氏财务占25%,罗氏(中国)占38.34%。
即便是这样的划分,也有可能使罗氏总部有“让得太多”的感觉,但罗氏仍然不能非常有把握能一次性说服政府。因为很显然,无论按何种比例划分,原有的中外双方持股比例都会发生变动,而这个变动中隐含着种种可能影响全盘计划的不安定因素。
蒋说:“最后我们通过医药集团去跟上海国有资产管理局谈,认为按原始投资比例最合理,不管怎么缩水、涨水,都是同一个比例,就不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如果按净价值,我们估计中方得到的比例会更小。这样,上海国有资产管理局做了一个确认,认为这个百分比是可以的。这个故事就结束了。”2000年12月19日,中方上海医药集团与外方罗氏(中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合并合同,上海市外资委迅速做出许可批复。2001年2月14日,上海外资委与罗氏一起到北京报审。5月初审通过,罗氏随即对外发布一系列公告,通知债权人等。12月复审通过,合并的官方程序完成。
只裁管理层
人事整合是任何整合的敏感部位。由于罗氏一直在中下层推行“精简”,实施整合减少的主要是管理人员,而不是执行者。三个香港总经理变成一个,这个总经理还同时兼任罗氏维生素无锡公司的总经理。三个技术负责人也变成一个,普通技术人员因为前期已经有一个本地化过程,只是在进一步互补后略有压缩。生产人员的数量由工艺流程决定,在整合中并不触及。接下来就是对中方人员的裁减。三个JV的三个副总经理在医药集团介入后当然不可能成为新JV的副总,但因为罗氏在投资前曾有个“伏笔”,这个问题并不是很难解决。
罗氏对所有的中方管理层代表都有一个基本要求:带工作过来,也就是说必须在JV里负责专门的事务,而不是纯粹挂个名。整合以后,中方的三个副总经理,新亚的副总本来就快退休,泰山的副总,原来负责泰山的人事部门,合并后成为新JV的人事部门经理;三维的副总,原来做行政和总务,合并后担任行政和总务的负责人。不过,三个JV的人员融合仍然是个问题。“不要看泰山和三维挨得那么近,它们之间隔的不止一个草坪,”曾说,“我们现在只是用操作系统把大家拉在一起。能把草坪鸿沟填平的只有管理层。所以解决的办法就是首先对领导们进行引导,让他们知道未来的位置,原来他们领导的人做的事不会有大变化。”
罗氏经验
回想起整合的全过程,最让曾伟明担心的就是最终批复能否在2001年12月底以前下来。因为整个2002年的财务预算,都已按照合并以后一个公司的情况做完,并且报给了罗氏总部。“如果年底不能批准,对我们整个预算都有影响,会造成财务上的混乱。这是内部问题,但对我们很麻烦。”曾认为整合中的经验有两个方面:第一,和中方合作伙伴的沟通可以尽早开始,但一定要在协商的过程中掌握目标。第二,要注意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沟通上的差异,不能单纯依赖地方政府开展工作,而是和他们一起打配合,主动积极地跟进每个环节,使北京方面的终审缩短时间。
“你需要有人去跟北京解释,只有资料是不行的,需要解说。我们从提交到中间沟通的时间,吃了一点亏。时间方面搞得很紧张,因为预算早就做好了。后来我跟我们的法律顾问Sharon说,你要定期到北京去。”最后一点,曾伟明表示纯属个人感觉:“以我在中国的经验,有些事你以为可以走捷径,你觉得可以再做快点的,其实是做不快的。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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