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家在过去一年中的表现不仅成为我国媒体关注的热点,国际著名媒体也纷纷把中国企业家推向前台。如张瑞敏登上了《福布斯》封面,柳传志入选《时代》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商界领袖,杨元庆等当选《商业周刊》亚洲之星,张朝阳等四人当选《财富》全球企业新星等。这就给大家一个强烈的印象,那就是中国企业家作为一个独立的阶层,似乎不仅已经开始在我国的经济改革与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而且已经成功地走向国际舞台。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企业家的成长与独立存在是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最突出成就之一。随着我国加入WTO,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具有创新、自信、激情、远见、协调能力的企业家是我国当前最稀缺的资源之一。我国的企业家队伍不仅从总体上看还偏弱,评来评去还主要是那几张老面孔,更重要的是存在着若干先天或后天的不足。
一曰个人声望重于企业名气。一个成熟的制度应该是激励企业家通过营造产品和企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来提高其自身的声望,从而企业在一旦离开他时仍能继续发展与生存下去。亨利.福特因其发明T形车和分工合作的流水线生产方式而全球著名,以至于一个世纪过去了,企业家换了好几代,福特公司还保持着青春活力。而我国的企业,尤其是国有控股的公司,企业家努力把企业的影响力建立在其个人声望的基础上,从而使企业无法离开自己。于是企业家一旦挂冠而去或出了问题,企业马上会陷入危机,这就使企业家个人获得了很高的讨价还价能力。类似的案例已经不胜枚举。
二曰创业重于创新。我国的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在事业的初创时期一般有着一股百折不挠的锐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然而一旦创业成功了,有不少企业家就抱着老经验不放,信不过外人,摆不脱家族控制的老路,不再具有冒风险的创新意识。我们知道,企业家在观念、技术、制度、管理、产品、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不断创新是企业具有持续捕捉盈利机会和永续生存能力的关键。当企业家失去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时,企业就很快从轰轰烈烈的创业阶段走向守摊、衰退、甚至死亡。这就是为什么我国的不少企业生得快死得也快的原因之一。
三曰人治重于法治。一个成功的企业应该靠制度来约束有关当事人的行为,要在企业里构建出资人、经理人与生产者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约束的机制,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我国的企业家则热衷于营造个人权威,大事小事都由一人拍板,即使有制度也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一旦制度与一把手的说法发生冲突,制度就被甩到一旁。企业发展顺的时候,企业家就被众星捧月,难以听到真话;一旦企业背运了,就众叛亲离,企业家成为孤家寡人。
四曰作秀重于练内功。在现代信息社会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广告、运作、策划等宣传手段,但企业的根基还是其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并能带来利润的产业和产品。而我国的有些企业家过度依赖宣传,常常热衷于炒作、策划、玩空手道、评奖等,疏于以产业和产品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实业发展、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有一些企业家频频在媒体上亮相,成为闻名遐迩的铁嘴和名嘴,但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却并不尽如人意。甚至有人故意用宣传攻势来掩盖企业的经营危机。
五曰求助于政府重于求助于市场。
企业出了问题常常习惯于找市长,而不是找市场,不仅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如此,民营企业的老板也是如此。我国的企业家一方面痛恨行政干预,一方面又想成为政府惟一的座上宾。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家常常花相当大的精力游说政府,以获得垄断性优惠政策或者某些特殊领域的特许经营权。随着我国加入WTO,政府将对中外企业竞争保持中立的立场,企业借助政府的外力获得竞争优势的“内战”战法就会吃不开,遵循自由市场原则的“外战”战法必将流行。
罗列这些现象并不是要证明中国企业家无能,恰恰相反,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企业家已经为中国的经济增长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并令世界刮目相看。但是由于体制、产权结构、传统文化、个人素养等因素,我国企业家作为整体来说还不太成熟,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加入WTO之后的国内与国际市场上的激烈竞争。因此,培育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仍是我们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杨瑞龙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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