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张晓莉)当你的涉外经济合同出现纠纷时,寻求香港大律师的法律服务已经成为现实的选择。但眼下,这种选择途径还远未深入人心。今天召开的由香港贸易发展总局、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共同举办的“香港仲裁服务如何助您解决国际经贸纠纷”研讨会则努力将这种选择的可行性和美好前景展现给大众。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距离正式开会还有一段时间,能容纳500人的会议大厅已经座无虚 席,一些工作人员正在临时摆放加座。香港贸发局的李亚东先生向记者介绍,他们一共发出500多份邀请函,包括外国使领馆、中外商会、法律界、进出口公司、大型国企、外资企业等各界人士,实际到会的人数超出原先的预期。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女士亲自到会助阵。她说:“我希望指出,香港的仲裁员与法律界并不会与内地的同业作出恶性竞争,中国入世条款保留了中国法律服务不作开放。涉及两地的纠纷,无论在内地仲裁或在香港仲裁,如果两地仲裁员和律师能合作,可省去当事人多次往返的麻烦,更稳地掌握案件核心问题所在,避免程序上的延误和充分地辩论有关法律问题。因此,两地仲裁员、律师能互动互补,并提高双方对两地法律的认识,使服务能达到国际的水平。”
据专家估计,中国入世后的5年内,对外贸易总额增长会超过一倍,企业对仲裁服务的需求也将相应增加,尤其是在商业、建筑、合资、知识产权、信息科技和航运等领域。而香港在这方面的法律早已和世界接轨,香港仲裁机构处理这类型案件经验丰富,内地企业接受香港仲裁服务,有助于消除外商的疑虑,巩固他们到内地投资的信心。另一方面,把个案拿到香港仲裁,也有助于舒缓内地法院和仲裁机构在中国入世初期可能面临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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