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发审委制度改革日前,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由此掀开了中国证券市场发行审核制度的新的一页。那么,此次改革的意义何在?对新股发行质量的提升是否有帮助?
诚然,先前的发行审核制度在股票发行审核过程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因为其为市场提供了中国石化、中国联通、长江电力等一大批质地优良的大盘蓝筹股。但是,不可否认的
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今年以来新股质量每况愈下等诸多因素,使得发行审核制度改革的呼声日高。
而此次发审委改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精简,二是公开。精简指的是简化审核程序,由过去的二次审核变成了一次审核,同时,对发审委的人数也缩减,由80人减至25人,投票计数也相应简化,将9名委员开会6票赞成通过变成了7名委员开会5票赞成即可通过。
公开指的是委员身份公开,过会时间、参会委员公开,投票结果更是公开。同时,在发行审核过程中产生的问责制的批评报告也同样公开,这对于发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人情公关等因素有极大的抵御作用。而且由于公开了投票机制与问责机制,使得相关委员们也会注重自身的市场形象而会更加尽责。
看来,阳光真的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发行审核制度又上了一个台阶。
在《暂行办法》中,我们屡次看到了保荐人、保荐机构等这样的字眼,这意味着相关的保荐人制度也将在不久的将来予以推出,从而意味着新股发行审核制度将进行全方面的改革,从而体现出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思路有了很大的改变,意图希望通过对证券市场的源头监管来达到证券市场基石稳固的目的。而监管当局思路的改变不仅仅会影响证券市场的定位,而且还会改变证券市场的投资思路,也会矫正证券市场的“晴雨表”功能。
但是,我们不能讲如此一来新股的质量就会立竿见影发生改变,过会的上市公司也并不可能全是可以投资的公司,果真这样的话,发审委就是保证会,保证每一个过会的上市公司都具有投资价值。发审委改革之后,并不是意味着新股“变脸”现象的根除,最乐观的看法就是可以减少。
在此影响下,我们虽然要为发审委的改革鼓与呼,但也不能对之寄予不切实际的过高期望值。这一点,希望能够引起市场的注意。
江苏天鼎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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