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为武钢大股东参与“同价增发”叫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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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 04:06 北京晨报 | |
与不久前招商银行的发债方案遭到流通股股东的强烈抵制不同,日前,融资额与其不相上下的武钢股份的增发议案却基本上获得了市场的认同。究其原因,这应归结于武钢股份的大股东武钢集团也参与到此次的增发中来了。根据武钢股份的增发议案,公司此次拟增发20亿股股份,其中8亿股面向流通股股东增发,而另外12亿股则定向增发给武钢集团,而且,武钢集团已书面承诺按照本次公开发行确定的价格全额认购,且该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让大股东参与到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中来,而且还是以相同的价格参与增发,武钢股份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值得提倡的。笔者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的一项有益的措施。 首先,有利于减少上市公司从流通股股东身上“圈钱”的额度。比如武钢此次拟融资90亿元人民币,但面向大股东增发后,从流通股股东身上的融资额便下降到了36亿元,这对市场的冲击显然要比90亿元小得多。其次,体现了“同股同价”的公平原则。以同样的价格向大股东增发,这体现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平等关系,而且它也有利于减少大股东从流通股股东身上圈钱的欲望。其三,有利于增加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如果只向流通股股东增发,那么流通股股东为公司净资产值增加所做的贡献往往都被大股东给摊薄了。相反,同价向大股东增发,大股东同样也在为公司净资产值的增加做出贡献。这显然有利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的提高。皮海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