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马方业
《基金法》的诞生,对基金业乃至整个证券市场都是一个重大利好。基金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但是,基金法公布的当天,沪深股市却以放量创新低的阴线下跌,多多少少出乎市场
的预料。也许这根创下1344.42点新低的阴线,与人们先前的一些良好预期没有实现有关系。我们知道,基金法的出台,对于大家特别关心的几大问题采取了按下不表的作法,比如,开放式基金短期的融资问题、混业经营问题以及私募基金问题等等。
不过,只要细细揣摩基金法,看看管理层对基金法的表态,就会明显地感觉到基金法出台后,还有不少利好在后面等着呢!
一是机构投资者的大量设立及进入证券市场。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是刚刚闭幕的十六届三中全全提出的要求。而基金法的出台,从法律上给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的诞生提供了现实保障。这些机构投资者的产生及入市,对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发展作用巨大。
二是大量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产生,将促进储蓄资金转化为投资资金。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已逾10万亿,基金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基金业进入崭新发展阶段,无疑有利于居民储蓄资金形成良性有序的间接入市局面。
三是基金法的出台,为基金的专业化服务作了铺垫。而这种专业化服务,又可为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各类养老金提供保值增值的平台。这部分资金的入市也会随后跟进。对此,在刚刚召开的“2003年国际金融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就金融全球化及中国金融市场发展问题发表观点时指出,要根据当前市场低迷的状况,着重落实以下措施: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适度增加保险资金、社保基金进入股市的比重,加快发展证券投资基金。
四是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据悉,目标直指百姓钱袋的首只货币市场基金不久即可问世。作为一个全新的基金品种,此前已有包括招商基金公司和华安基金公司在内的多家基金公司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一旦货币市场基金推出,其对壮大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实力,稳定证券市场,也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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