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对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技术系统、会计系统、监察稽核等主要业务活动的控制方法、程序和措施做出了详细规定,其目的是指导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利益。
笔者认为,一套设计合理、监控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和基
金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因此该《意见》的出台,对规范基金业的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和基金运作将产生深远影响。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今年以来投资者对基金发行日益冷淡,除了因为证券投资基金在股市低迷时期理财效果不理想以外,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投资者认为在基金公司的运作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利益约束机制,因此对专家理财难以认同。
对于目前的基金管理公司来说,无论基金经营业绩好坏,都可以得到非常丰厚的管理费收入,其结果必然导致基金公司热衷于不断扩大基金规模,而对如何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和对投资者的回报水平并不怎么在意。至少从机制上看不出基金公司存在这样的压力活动力。
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将资金委托基金管理就根本无法保证能够获得满意的回报。这里所说的满意回报从基金管理人来说,不是指稳赚不赔的回报,而是基金管理人确实以投资者的利益最大为理财目标尽心尽力做好资产管理给出的回报。从投资者的角度一说,不是对收益水平的满意,而是对基金管理人的工作业绩的认可。
客观地说,证券市场不断规范和发展的结果,就是投资二级市场获得收益的难度越来越大,中小投资者已经很难在股市中生存了。发展机构投资者,让专家理财取代散户在市场中的地位是大势所趋。管理层坚定不移地支持机构投资者发展的政策取向也非常正确。但是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针对基金管理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基金业的发展就又有可能误入歧途。
因此,管理层在加强基金规范经营的同时,应尽快建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让专家理财真正对投资者产生较强的吸引力,促进基金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