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子恒
6月4日,证监会颁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对境外股东参股境内证券、基金公司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境内外股东的资格条件和持股比倒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当日,证券、信托类股票以上涨反弹作出了反应,而大盘股指却创出了调整以来的新低。市场还是在其后的几日才缓过神来:外资进入境内资本
市场,其实正要悄悄地进行,有序的进行。
我国经济在全球低迷条件下的持续快速增长,吸引的是全世界的目光,场外资本的流入连续多年都是有增无减,这一强势还将持续。WTO的加入使我国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资本市场虽没有承诺的时间表,但稳步开放也将是大趋势。此次公布的外资参股证券、基金公司的规定,就是一种具体的措施,外资参股设立境内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后成为中国的法人,其管制当然纳入我国的法律监管体制之中,在为资本市场开闸放水,做到“为我所用”的同时,消除了一般投机性资本在资本市场常所具有的盲目无序、过于自由流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稳妥慎重的具体措施。以这两个文件的公布作为引子,人们可以期待,讨论及酝酿多时的外资参股我国上市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境内上市等等措施与规定,也将会陆续公布出来。
依托证券市场来看,这种气息也已透过各种渠道渗透进来,市场中外资购并的题材炒作,在今年以来的时场中时有进行,虽然力度都不象本周证券、信托投资类股票这样有持续性及板块的联动性,但市场对其是有期待和憧憬的。而如果我国公司股权对外资开放,会有哪方面的吸引力,对市场会产生哪方面的影响呢?如果站在我们国家的立场上,当然是希望那些不关国计民生的、行业空间狭窄的夕阳产业、生产经营无望的企业会被外资购并,进而进行重组重新辉煌。但这一愿望似乎有点一湘情愿,资本的性质是无利不入,内外资都一样,指望外资不计成本地进入那些发展无望、内外交困而又问题缠身的公司是不现实的。当然,一般而言,问题或绩差公司因人所共知的原因,其重组成本相对较为低廉一些,公司各方面也有着期望被重组的动机,这也正是人们一想起购并,那些绩差股就率先作出反应的原因之一。但资本(尤其是实业资本)要对一个市场投资,需要的是对它各个方面进行评估,未来预期发展,公司所处的地域、资源、交通、市场、法制、制度以及人文环境等等,都会是要考虑的因素。而就股市规范方面而言,我们希望的是境外资本流入真正是为了自身未来长远的发展,而不是象境内的大量资本“购并”上市公司,意多在股市二级市场的差价,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种种不规范,演绎出各种各样的市场的勾结与操纵;从股市运行方面说,我们也希望舆论能够对这一“题材”的炒作进行正确的引导,不能被场内各类“庄家”过度滥用,就象两年以年网络股的炒作一样,热潮退后,对市场造成严重的负面冲击。毕竟,开放,改革,或以改革促开放,或以开放促改革,对我们普通百姓而言,在心理上是有吸引力的;换言之,外资购并,在市场能够煽起风,点起火。
站在市场投资者的角度,外商购并概念,何处是机会?这需要有想象力,当然,也需要有正确的分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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