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肖建军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立足于强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信息披露,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监管力度,新通知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信息披露内容方面,都比旧通知有了更为详尽的规定,旨在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实质性资产重组,抑制炒作概念的虚假重组,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首先,由于该通知在明确界定重大重组的范围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注入资产的重组方情况的披露,加强了对注入资产持续经营状况的披露。而且通过重组,公司总资产变动比例达70%以上的,公司业务发生根本性变化,已经成为新公司的,将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因此只有实质性的资产重组才可能获得“一路绿灯”。
其次,为了制止突击重组行为,该通知细化实施重大重组的程序,从与重组方形成初步意向到注入上市公司资产产权手续办理完毕,中间要经过至少六个环节,因此年末突击重组的现象将大为减少。
由于该办法将从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于那些已经连续两年以上亏损、今年又扭亏无望的上市公司无疑再接一道“催命符”。退市的压力越来越大的同时股价将再次受到冲击,建议投资者坚决回避这类存在较大风险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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