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消息,人民银行菏泽市中支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因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撤销资料;未按规定解缴假币;对外支付残缺、污损人民币,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处罚款2.7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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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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