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旗下开放式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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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 08:39 证券时报 |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征求托管行意见,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现对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涉及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赎回费归属基金资产的比例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四年九月十五日 附: 1、《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修改 除以上修改外,还将原《基金契约》中“(基金)契约”的提法一律改为“(基金)合同”,“(基金)持有人”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2、《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修改 除以上修改外,还将原《基金契约》中“(基金)契约”的提法一律改为“(基金)合同”,“(基金)持有人”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3、《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修改 除以上修改外,还将原《基金契约》中“(基金)契约”的提法一律改为“(基金)合同”,“(基金)持有人”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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