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利息收益基金2004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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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 15:10 证券时报 | ||||||||||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4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信利息收益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03月19日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193,708,970.42份 投资目标:在尽可能保证基金资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银行存款的收益水平。 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 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短期资金供给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利率走势的判断,并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2、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走势的判断,结合各品种之间流动性、收益性及风险情况,确定组合的资产配置,在保证组合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前提下尽量提升组合的收益。 3、无风险套利策略 由于市场分割,使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资金面和市场短期利率在一定时间可能存在定价偏离。同时在一定时间内市场中也可能出现跨品种、跨期限套利机会。本基金将在充分论证套利的可行性基础上谨慎参与。 4、现金流预算管理策略 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在投资组合的构建中,采取合理的期限和权重配置对现金流进行预算管理,以满足基金运作的要求。同时在一部分资金管理上,将采用滚动投资策略,以提高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存款税后利息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低风险、收益稳定的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曾彤 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021-50588999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李芳菲 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010-68424199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x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16楼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7-8层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 财务指标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历史各时间段基金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例表 2、图示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收益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发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49号文批准发起设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7,042,630,886.94份基金单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KPMG-B(2004)CR NO.0007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和《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目前的投资对象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短期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回购协议等,待获得监管部门的同意或许可后,本基金也将投资于大额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工具。 (二)基金经理简介 徐力中先生,基金经理,34岁,经济学硕士,曾任君安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君安证券(香港)公司企业融资部高级经理,大鹏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景福基金基金经理,曾在英国Scottish Widows Investment Partnership学习与工作。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李小羽先生,基金经理助理,39岁,管理学硕士,获加拿大特许投资经理资格(CIM)。曾任长城证券公司证券分析师,加拿大Investorsgroup Financial Services Co.,Ltd 投资经理和投资顾问。现任职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总部。 李颖女士,基金经理助理,28岁,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金信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湘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现任职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总部。 (三)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本基金成立于今年一季度末期,恰逢中国经济炽盛,货币供应被动松弛,市场游资充斥之际,货币市场利率水平不仅处于1998年以来的最低位,较之三个月前也有近40个BP跌幅,当期收益率的低企下行对本基金的运行相当不利。另一方面,由于对宏观经济状况的争论,使利率的调整成为一个极度敏感的主题,普遍的市场预期是中国会很快步入加息周期。我们认为在市场过于趋同的背景下,存在着稳健获取稳定收益的边际空间。为此我们采取了相对进取的投资策略,适度加大组合久期,谋取更长范围内取得平滑的比较收益。此外,二季度央行高强度的公开市场操作,短期市场利率变动较历史水平明显提高,我们也适度进行了趋势性的跨期套利操作,更大可能的为投资者争取更高的当期收益。此种判断及投资策略在市场短期利率快速上升的二季度后期影响了基金的灵活性,但是放在相对较长的期限内仍具有潜力。 (五)中期展望 本基金仅投资于短期固定收益品种,短期市场利率判断是本基金投资决策最为重要的命题,尽管短期利率是中长期利率走势的一部分,但更多受短期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性难以预测。 本年度宏观调控对货币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不仅仅体现在资金面的控制,更体现在心理上,并且后者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更大。从目前状况来看,市场心理对宏观调控的力度已渐渐达成统一,这将有助于缓解利率上行的压力。但货币乘数可能的反弹或提升是否会带来货币市场利率的下行在本年度未呈现明显的可预测性,我们仍倾向性认为预期的改变会大大增加市场的流动性。 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越来越有主导作用,未来央行的策略可能主要来自于平衡外汇占款的压力及对金融资产质量的关注,今年下半年,外资的流入可能会有明显的改变,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动和油价高企对中国经济会有巨大的负面压力。局势不明朗时,随意行动的风险比不行动的风险更大。我们预期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可能会转向稳健微调,并且同市场保持更为紧密及有效的接触和沟通,公开市场操作的市场化程度会越来越高。 下半年的经济走势可能会更具争议性,审视中国经济增长的质量及生态、资源硬约束会以一种相对痛苦的方式开展,最具活力的私营部门可能最先受到影响,这对就业产生的影响非同小可,而这又可能会影响到宏观调控的力度和持续性。 总之我们对中国是否进入加息周期仍保持审慎态度,下半年的雷阵雨天气也并非完全无益,对利息收益产品来讲,除去有规律的年度效应之外,利率的走势可能比较平缓。市场所能提供的额外回报可能主要体现在交易所的短期波动之上。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认为适度保持组合久期可以较大程度利用利率预期的平稳期,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下半年的节日及季节效应进一步提升收益水平。此外,跨市场及跨期套利的机会也是提高基金收益的重要工具。? 四、托管人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在托管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各项法规规定,对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3月19日至2004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 2004年8月25日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告书(未经审计) 长信利息收益基金 资 产 负 债 表 2004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信利息收益基金 基金经营业绩表 2004年1月至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信利息收益基金 基金净值变动 2004年1月至6月 长信利息收益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表 2004年1月至6月 (二)会计报告书附注 1、 基金的基本情况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发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49号文批准发起设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3月19日。首次设立募集期间2004年2月16日---2004年3月15日,募集资金总额7,040,384,968.55元、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2,245,918.39元,基金份额总额为7,042,630,886.94份基金单位,有效户数为168,162户,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KPMG-B(2004)CR NO.0007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募集期间相关费用均由基金管理公司承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2、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主要会计政策所述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约定编制。 (2)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会计报告期间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3月19日至2004年6月30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单位为元。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证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取摊余成本法计价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允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同时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当两者估值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以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基金持有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对含息债,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摊销法,摊销期限为费用发生日至2004年12月31日。 (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费用包括计提的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其他费用。 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账户服务费等。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果影响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小数点后第二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果不影响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小数点后第二位的,则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10)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方式实现现金红利收益。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每日进行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即当日收益分配比例为100%。如当日收益为正,则相应增加基金份额;如当日收益为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并相应减少基金份额,保持基金单位净值为1元人民币。 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截位方式,因截位形成的余额计入基金资产进行再次分配。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红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红权益。 3、 主要税项 根据财税字[2002]年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年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4、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承担的席位使用费,以弥补券商相关的席位费用为原则,而不依据交易量。该席位使用费在本会计年度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或预提。 (3)基金管理人报酬 基金管理人报酬是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计提基金管理费人民币3,772,034.64元。 (4)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计提基金托管费人民币1,143,040.76元。 (5)基金销售费 销售机构的销售费用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计提基金销售费人民币2,857,602.36元,其中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2,599,263.13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117,533.15元。 (6)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5、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说明 A 应收利息 B 债券投资成本 本项目反映的是采用摊余成本法摊余的债券投资成本。 C待摊费用 D应付收益 本项目反映的是已经分配将于下一工作日支付投资者的收益。 E预提费用 F 实收基金 G 债券差价收入 H 其他费用 I 分配基金净收益 6、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六、 投资组合报告 (一)本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按投资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三)卖出回购证券 本期末卖出回购证券合计为460,275,00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14.41%。 (四)基金投资组合的剩余期限 截至2004年6月30日,基金持有的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为163.99天,剩余期限分布比例如下: (五)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其他资产的构成 3、本基金不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七、 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180,468 (二)期末平均每户持有基金份额:17,696.82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构成: 八、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九、 重大事件揭示 (一)本期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期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三)本期没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四)本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五)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根据基金合同,本期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即当日收益分配比例为100%。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截位方式,因截位形成的余额计入基金资产进行再次分配。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红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红权益。 (六)本期本基金没有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七)本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八)本报告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如下: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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