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三成券商拥有LOF代销权 认购可能遭遇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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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07:04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本报讯 据全景消息,记者从深交所昨日召开的上市开放式基金启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按照规定,目前仅有40余家券商能够利用LOF代销基金。 据介绍,按照证监会规定,目前只有具备基金代销资格的券商才能在发行期利用交易所的平台代销开放式基金。我国现有注册证券公司130多家,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仅有40多家,占券商总数的30%左右。
这意味着有90多家券商的开户投资者暂时无法通过深交所的LOF平台认购基金。有关人士解释说,尽管在基金发行期间对券商代销资格有所限制,但在基金成立以后的交易期间,所有投资者只要通过开户券商交易席位网络,就可以购买开放式基金。 对此,业内专家解释说,根据今年6月25日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的销售。如果证券公司要取得基金代销资格,必须先向证监会提出申请。一旦条件符合被批准,就可以正式合规地与各基金管理公司合作,进入基金销售市场。 据悉,已有10多家券商向证监会申报了材料,等候核准基金代销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