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一月 深交所LOF基金终获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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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14:43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昨天,记者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日前作出《关于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并交易开放式基金的批复》,并批准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这意味着,从今年7月起一直传闻在酝酿中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LOFs)终于获得了管理层的批准。预计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将在本月抢得头筹,推出第一只LOF基金。
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LOFs)是指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LOF发售结合了银行等代销机构与深交所交易网络二者的销售优势。银行等代销机构网点仍沿用现行的营业柜台销售方式,深交所交易系统则采用通行的新股上网定价发行方式。LOF获准上市交易后,投资者既可以选择在银行等代销机构按当日收市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选择在深交所各会员证券营业部按撮合成交价买卖基金份额。基金的申购、赎回操作程序与普通开放式基金相同。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充分利用了现有交易、登记结算网络优势,拓宽了开放式基金发行销售渠道,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方便的认购和交易渠道,为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开放式基金业务以及基金产品的创新提供了快捷、低成本的服务平台,同时也为证券公司增加了新的经纪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记者 傅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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