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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业监管探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11:32 证券日报

  主撰 刘传葵

  我国基金业走上规范化与市场化的道路是以1997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契机的。随着中国证监会成为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机关,基金业结束了过去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老基金进入了统一监管、清理规范的阶段,较大程度上释放了风险,已经初步建立起基本的市场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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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在基金主管部门的直接促成下,基金监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一直在推进中。有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立法逐渐完备,基金公会的建立标志着基金自律性组织的从无到有。

  基金监管的加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体系的完善。

  1997年11月,证监会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实施准则,对基金契约、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管理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和从业人员管理等进行规范。此后,中国证监会又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对基金公司的设立审核、内部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新的规定,为基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规环境。

  (2)优惠政策逐步取消,从“扶持发展”向“自我发展”监管思路转变。

  与其他投资者相比,证券投资基金的优惠政策以前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新股发行中。自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调整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新股事项的通知》起?自此新股发行时将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通知规定?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帐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新股上网公开发行部分?基金可参与申购;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部分?基金可按所持有股票的市场值申请配售;新股网下预约配售部分?基金可作为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预约配售。通知要求?基金参与新股认购应遵循新股发行的有关规定。基金帐户申购新股?不设申购上限。这表明,证券市场正在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以后基金与其他投资者进行竞争时,凭借的更多的是自己自身的实力。

  (3)基金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更高。

  近年来管理层逐步引导基金加大净值公布频率、每季公布投资组合、统一中报年报披露格式与内容、统一公开披露的基金各项指标计算方法,要求基金在年报、中报中披露所有股票明细及其变动情况,使得投资人与社会舆论对基金的监督能力日益提高,许多问题得以在萌芽状态就受到广泛的关注与批评。

  (4)基金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一个注册资本只有1亿元的基金公司,凭什么管理上百亿的基金资产?投资者凭什么相信管理人勤勉尽职而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答案其实很简单:凭基金公司的制度优势。基金公司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是构成其制度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在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上的不懈探索。在前5家基金管理公司之后,第二批基金后5家基金管理公司采取了均等化的股权设置,这实际是对前期一些可能的或潜在的问题的反思。而2003年以来诸多新批基金管理公司对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不超过半数的控制也反映了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一股独大”问题的把握,从而在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治理结构上作了重要的积极的探索。

  二是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一加一”的探索。无论内资或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一家机构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过一家。”可以说,“1+1”的政策是一项基石性的工作。另外,也防止内部利益冲突。“1+1”的政策规定实际控制人股权最高不能超过49%,是让小股东有制衡权。

  三是2002年证监会《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基金业对外开放进程进入实质阶段。2002年12月第一家合资基金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之后,目前已有国联安、华宝兴业、海富通、景顺长城、湘财荷银等十多家合资基金公司成立并成功发行基金。

  四是2002年12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五是2002年,为考察基金公司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基金监管部还采用了在全球范围内正广为流行的管理技术——风险控制自我评估,制订了详细的风险控制自我评估项目表,要求基金公司对表中所罗列的77个风险点进行自查。77个风险控制点重点针对人力资源、投资和交易风险控制、关联交易控制三方面进行评估。

  2004年开始?要求基金公司专门聘请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进行专项评价?这是中国基金业首次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基金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出具意见,其评价结果将会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的资格。这一外部监督机构的引入,不仅可以降低行政监督的成本,也进一步保证对基金公司的评估公正公平,同时也提高基金公司的公信力。

  同时,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为《证券投资基金法》配套的六项部门规章也随后将推出,这6个部门规章分别是《基金公司管理办法》、《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及《基金托管银行资格审核办法》。

  有效控制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的监管对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非常关键;加强基金监管是基金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加强基金监管是与国外市场接轨的必然要求。

  执笔(排名不分先后):

  吕 劲、刘 燕、刘卫兵、刘传葵、

  李 耕、张德根、陈 键、林贤苏、

  赵 航、戴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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