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之舟再度起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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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 16:11 证券日报 | |||||||||
主撰 刘传葵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古诗词 2003年9月13日,中国基金业第26次联席会议正在这里召开。表面上,这是中国基金行业代表们的一次例行会议,但是,它又不仅仅是一次普通的例会。也许,过了若干年再回
这次会议的另一个名称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座谈会”,参加珠海会议的代表的规模和规格前所未有,中国证监会领导亲自出席了此次会议,并在会上发表关于基金业发展的重要讲话。国内40多家已经成立或正在筹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还包括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各大银行、沪深交易所、方证管办和证券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因此,珠海会议又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基金业最高峰会”。 出席此次会议的代表人数,超过了200人,可谓声势浩大。而当我们回首1998年8月21日,基金业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的时候,参加会议的基金管理公司只有5家,与会人数不超过20人。 这一对比,也算是中国基金业成长历程中的一个小小缩影。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基金行业相比,我国的投资基金行业起步较晚。即使从1991年最早成立的一批带有基金性质的“准基金”组织开始算起,历史也不过十来年,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也就是现在我们所指的“新基金”,则是在1997年11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后,才从无到有地逐步发展起来。 起步晚并不意味着发展慢,勤劳智慧的中国人从来不缺乏接纳、发展新生事物的勇气与自信。 1997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在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大胆探索、不断规范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基金业的发展。 而我们回头翻看6年前的数据,在1998年6月30日的时候,中国证券市场上仅有证券投资基金2只,基金规模为40亿份基金单位,基金持有的股票市值只占到当时A股流通市值的0.39%。 从无到有,从40亿到2700亿,中国基金业的规模在6年之间增长了将近70倍,在证券市场中所占的比重也从原来的不足1%发展到今天的超过10%,如此之快的发展速度,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史上都是没有过的。更为重要的是,在这6年的成长历程当中,中国基金业没有偏离规范的发展方向。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是在规范前提下的发展,是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发展。这对于转轨当中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而言,尤其可贵。 这些,与中国新基金业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坚持高起点密不可分。 早在1993年,当时的中国证监会领导就提出要大力发展中国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据早年参与基金行业建设的资深人士介绍,当时主要想法是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的成熟化。通过对国外考察,监管层发现对机构投资者的培育极为重要,对于市场的专业化、理性化和提高效率都大有好处,所以决心发展基金市常 此后,被称为中国新基金业“立命之本”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草拟工作从1994年开始。据了解,当年制订这部法规时,主要参照了香港、台湾地区的经验,又结合了美国、日本、德国等成熟市场的情况。对基金的设立、募集与交易、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持有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了详尽规范。 1997年11月14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颁布实施。它的出台是我国投资基金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中国基金业结束了长期以来没有全国性法规的历史,从此进入一个规范化发展时期。 直至《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以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一直是基金业最基本、最重要的规范。执笔(排名不分先后): 吕 劲、刘 燕、刘卫兵、刘传葵、 李 耕、张德根、陈 键、林贤苏、 赵 航、戴宇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