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新法催生专业营销公司和“基金超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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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7:51 新京报 | |||||||||
本报讯 昨天,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并开始施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因此便拥有了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这意味着基金业界呼唤已久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成立已经没有了政策上的障碍。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博士认为,目前,基金的销售渠道主要是银行
成立专业的基金销售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种状况,这样的机构可以使业界“基金超市”等设想真正变为现实,便于投资者在一家销售机构购买任意品种的基金,并且得到专业水准的指导。对于基金公司来说,可以促进各公司间的公平竞争。 但据记者向一些基金业内人士了解,目前在国内由基金公司来成立专业基金营销公司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因为国内基金公司还处于起步阶段,各公司基金品种还没有达到一定的规模,在竞争尚不规范的情况下,别的基金公司也不会愿意将产品交给自己的竞争对手来进行营销。(记者 盛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