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敞开大门 基金市场面临做大做强的契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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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 06:1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汇丰控股董事、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主席艾尔敦(DavidEldon)日前在一个很小范围里透露,汇丰银行将在中国内地开展基金业务。联系到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此前在华外资银行会议上表示允许银行进军基金公司的背景,汇丰银行很快在中国内地进军基金并非不无可能。而银行进军基金公司,将对基金的整体销售带来一个明显的促进。 刘明康的原话是这样的:银监会正在酝酿和研究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准入
银行进军基金公司,将给基金市场带来一个做大做强的契机。 在目前的基金行业中,商业银行主要扮演两个角色:一是基金的托管人,二是基金的代销主渠道。事实上,某只开放式基金的托管行,一般就是该基金的主代销行。接近垄断性的托管资格,是银行不可能长久保持下去的外在优势,而销售渠道才真正体现了银行在基金业中的巨大价值。正是基于这种渠道价值,一些人士对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可能会带来不公平竞争表示了担忧。由于强制规定基金必须由银行托管,银行很可能会厚待自己下辖基金公司的产品,从而对其它基金公司产品的销售带来负面影响。 其实,这种担忧是杞人忧天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说: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也就是说,银行不能做自己下辖基金公司所发基金的托管人。即银行下辖基金公司在发行基金产品时,只能去找和基金公司没有股权关系的银行做托管人。 既然如此,在没有资格托管自己下辖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的情况下,银行就无法在基金销售上去厚此薄比。相反,由于基金代销能创造不菲的中间业务利润,银行肯定会不遗余力地争取代销尽可能多的基金。农业银行2004年第一个全国性业务工作会议,就是在上海召开的基金销售工作会议。农业银行2004年的基金代销目标,是代销5-6只基金,代销的保底份额为120亿元。并使开户数量同比增长10%,力争实现同业市场份额的保四争三。 一些银行出于对核心客户的保护,在代销基金时多少会流露出些许的担忧。从农业银行不甘落后的努力上可以看出,代销基金已经是商业银行的兵家必争之地。目前,农业银行已经直接将基金销售业绩列为考核指标之一。在银行尽可能地为基金销售创造有利条件的情况下,基金业的做大做强是自不待言了。而银行正式进军基金公司后,将使银行对基金的销售纽带更加的结实。(上海证券报 记者陈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