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基金总经理:做有社会责任感的基金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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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06: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持有人资产的管理者,应当时刻以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首要目标,借助智慧、经验和勤勉,为基金持有人提供回报。 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可以是暂时的,也可以是持续的。基金法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对基金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金公司在注重基金持有人当前利益的同时,还应当富有社会责任感,关注基金持有人可持续性的利益。
有些上市公司从财务数据看非常出色,业绩连年增长、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都有一定的竞争力,但是这些企业由于不重视自身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或者忽视环保,或者无视员工和投资者的正当权益,或者缺乏诚信进行商业欺诈,他们在创造企业或者个人经济财富的同时,却在毁坏社会财富、社会道德和人文社会环境。基金公司受托管理持有人的资金,如果我们把资金投给这些企业,那无疑是鼓励它们进一步毁坏社会财富和我们共同依赖的人文社会环境,这不是一个正直、诚信的基金管理人所应该做的事情。 我们倡导做有社会责任感的机构投资者的企业精神,我们认为,基金公司的天然使命是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最大化,但同时,作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当考虑如何通过投资行为来营造一个适合基金持有人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因为这符合广大基金持有人的长远利益。国联基金时刻以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同时意识到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将专注投资于那些具有良好业绩,同时具有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够真正为社会创造价值,并且能为基金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定回报的上市公司,让基金持有人分享这些企业发展的成果。(上海证券报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雷建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