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洲责基金管理人对业绩下跌没有切肤之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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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 10:19 新京报 | ||||||||||
本报讯 昨日下午,在华夏基金和中国银行主办的宣传基金法专家论坛上,《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组长王连洲直言不讳地指出,基金不论业绩优劣,管理费和手续费照收不误是造成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业绩下跌没有切肤之痛的重要原因。 王连洲说,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希望基金的管理人诚信、希望基金运作规范透明外,他们要把希望寄托于6月1日开始实行的《投资基金法》,要为投资者创造一个良好
王连洲一再强调,《投资基金法》立法的惟一的宗旨是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对信息披露的方式、内容以及禁止行为及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他认为,基金的经营业绩应该同其管理费相挂钩,要建立起优胜劣汰的机制。他建议建立一个风险基金,一旦投资者不能承受基金业绩的大幅下滑由该风险基金来负责赔偿。 另据记者了解,《投资基金法》的配套法规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当中,争取在6月1日与基金法同时出台。(记者 盛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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