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杰表示: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要遵守“四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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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09:13 深圳商报 | |||||||||
基金部主任孙杰日前表示 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要遵守“四不” 【本报讯】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主任孙杰日前在上海表示,证监会基金业要坚持将保护持有人利益作为首要原则,要以创新求发展,满足投资人多样化的需求。他说,基金业必须始终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向投资人保证或承诺最低收益,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益输送,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违规销售和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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