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杰称: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要遵守“四不”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 06: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主任孙杰日前在上海表示,基金业要坚持将保护持有人利益作为首要原则,要以创新求发展,满足投资人多样化的需求。孙杰是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社会保险学会联合举办的中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实务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他说,面对新的市场形势和市场机遇,基金业必须始终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放在首
孙杰同时表示,证券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基金监管体系。他还指出,基金业要靠细致周到的服务、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缜密严格的分散和防范风险机制来为企业年金保值增值服务。为适应企业年金发展的需要,基金公司应专门针对养老金的风险特征,进一步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监管部门也将尽力支持基金公司推出具有广泛市场前景的创新产品。据悉,包括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及上市交易开放式基金(LOF)等产品正在积极研究筹备中。 孙杰称,基金法和企业年金两个试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基金业帮助推动养老体系的改革发展创造了条件,基金业要始终坚持并不断提高行业公信力;另一方面,要靠切实努力来体现制度特色,确保养老金的安全。 上海证券报记者 王炯 |